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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穆宇:班长,你喜欢那样的吗?((???|||)) 】 第09章 饮酒壮胆 视频里,王助理正在茶水间整理东西,把顾哲明平时服用的冲剂和药品等物放在托盘上清点好,端起来就往外走,走到门口时撞到了人,东西撒了一地,两人就蹲下来捡。 门口那人的脸正好被王助理遮住了,看不清是谁,但从他的穿着来看,对方应该是最近被请来给办公室涂防火材料的工人。等到两人捡完东西,便各自离开了。 顾哲明皱着眉头关掉了视频。 看来那位很聪明,还懂得寻找外部人员做帮手。监控拍不到细节,就算派人去追问,只要外部人员死不承认,他们便查不到幕后之人。 其实他也大概知道是哪几个人同他对着干,但明面上就跟他不对盘的,反倒是直性子的人,像这种藏匿得很深,能够避开自己邮件被投进垃圾箱、确保他一定会点开邮件看的人,绝对是很会做表面功夫的。 很细致地回忆了最近接触的人和事,顾哲明理不出头绪。他工作中喜欢讲究真凭实据,不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感觉,所以不能凭着猜测去冤枉谁,贸然出手只会授人以柄。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是一码事,但他不能因此放任自流,随别人抹黑自己。 略微平复心绪后,他才记起房间里的手机。 屏幕上居然还是一片肉色,两个大汉正在激烈地进行着肉体交流,幸好右下角的倒计时显示还剩两分钟。 一想到自家公司藏着这种无聊又恶心的人,顾哲明就觉得父亲逼他接手悦才的原因是家里亏钱了,而亏钱原因就是雇佣了这种拥有报社人格的雇员,由此可得,他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职业,追逐自己的梦想,都要怪这位幕后黑手。 他恨。 两分钟后,视频终于停止播放,屏幕和按键也都能点动了,顾哲明赶紧一键恢复出厂设置,随后又从云备份中把常用数据和重要数据下了回来。 经过这么一折腾,外头天都亮了。顾哲明拉开窗帘,饿着肚子去做早饭。 顾哲明所谓的“做早饭”,无非是将冰箱里的牛奶倒进杯中,放入微波炉里加热,再拿出一袋切片面包,夹入果酱装盘,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与其称为“做早餐”,不如说是“随便应付一下肚子”。 隔壁的穆宇就不同了。 他煎了鸡蛋和培根,用长柄小锅煮了奶茶,将水果切块,佐以樱桃番茄,再拌入色拉酱,装入玻璃碗中放上桌。 毕竟,空腹喝酒伤身,要吃得饱一点才行。 耳朵里的隔音耳塞已经被摘了,以便他随时了解隔壁的动向,在最佳时机将蓝牙音响送回601。 他听见微波炉“叮——”了一声,意识到对方也正在准备早饭,浑身的肌肉又一次绷紧了起来。 这个点在吃饭,不就说明了顾哲明和他一样,从五点开始一直是醒着的吗!!!!! 不锈钢餐叉“哐噹”一声跌到了盘中。穆宇直奔至冰箱门前,拿出里面仅存的一罐啤酒,吨吨吨喝干了,把空罐捏细了扔进了收集空罐的纸箱。 “呃……” 手撑着冰箱门,在原地站了片刻,穆宇很快意识到,啤酒的功效仅限于让他打出一个饱嗝,壮胆什么的,全都是屁话,还不如吃一粒安眠药睡过去能缓解尴尬呢。 他踢了踢纸箱,里面几乎没有几个啤酒罐,大多数都是装橙汁的塑料瓶。助理的工作注定他不能醉,现在他有心想喝一口老白干,家里还没有,楼下的杂货店里卖的六块钱一瓶的白酒他又不敢喝,疑心人家是兑了自来水或者工业酒精。早知如此,他昨天真应该听程医生的话,买点酒放在家,以备不时之需。 于是他开始琢磨一种不用见到顾哲明就能还掉音响的办法。 办法一。把音响放在门口,等顾哲明出门的时候自己发现——不行。公寓里人来人往,鱼龙混杂,善恶难辨,前些天五楼一户人家才丢了放在门口鞋架上的一双穿了两年的特步,而顾哲明蓝牙音响是全新的,被偷的几率定然更高。 办法二。把音响放在门口,按下601的门铃,然后迅速回到自己屋里——不行。这样就相当于告诉顾哲明:你在隔壁看GV的事情已经被我发觉了,作为你过去的同学,我感到十分的羞耻,对你相当的失望,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穆宇想象了一下顾哲明满脸惊讶、羞愧、尴尬、失落地抱着蓝牙音响回屋,从此与他老死不相往来,远远一见就别过头绕远路走的情形,把脸深深埋在自己掌心当中——虽然不想跟顾哲明见面,但他不希望是因为这种理由不见面啊! 【作者有话说:穆宇:每天看到男神都想死。 顾哲明:每天看到邻居都觉得他又乖又惹人疼,真羡慕GK的周总。 周总:阿嚏……谁?办公室里哪个又在我背后偷偷骂我?】 第10章 偷望 办法三。把音响放在袋子里,挂到撑衣杆上,递到隔壁阳台上。 这个办法乍一听很妙,但经过实测之后立刻被否定了——穆宇第一次知道自家的撑衣杆是如此之短,如果他不想坠楼身亡的话,就必须换根长一点的棍状物。 他将拖把跟撑衣杆竖直放置进行了比较,发觉拖把还没撑衣杆争气,之所以看上去长,完全是底下那几根白布条给他营造了错觉。 穆宇把拖把一扔,抱着膝盖蹲了下来。 时间还太早,阳光还没有太毒辣,阳台也还不太热,甚至能够感受到阵阵凉风,可是这样的好天气看得他更加觉得难受。 他伸出手指,拨弄栏杆上将落未落的油漆碎片,以及弯角处的铁锈,用手指拈了拈,让风把那些碎屑带走了。 非得要见面了吗?躲不过了吗?难道要等着顾哲明上门要走音响吗?还是等明天再送过去?或者干脆去外头待一天好了。 脑袋里的想法有很多,但每一个都有瑕疵,能被他挑出好多毛病。他渐渐把问题转移到审视自己身上,怀疑自己是跟周总学了挑剔的坏毛病。 ……哎,什么挑剔,分明是自己太怂。 怂到不敢疯狂一回,怂到永远心怀顾虑,怂到为一个人紧闭心扉,却也不敢对那个人敞开心扉。 然而,他明知得不到又心存希冀,不敢触碰又不敢离开。 他也想改变啊,他多想改变啊,可是话到嘴边会变味,伸出去的手终将被收回。那浮动在心尖的零星的喜悦,最后也会变成讽刺。 如果他高中毕业后永远不再遇见顾哲明就好了,七年忘不掉就十年,十年不行就十五年,十五年不行就二十年,时间会冲淡一切,没有被冲淡只是因为他存在的还不够久。 可是,他现在连一个上午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