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喜欢
正值仲夏。 他们搬离了郊区的别墅,住进于函大学附近的跃层里;苏和将在紧邻的附属中学读高中。 于函的身体正在恢复,苏和日益体会到年轻男孩健康的肉体能带来的欢乐。他们做得很多,以至于苏和常常感到这样的生活不太节制;但的确快活。 佣人会在早上八点准备好早餐。 于函一般会在七点起床去晨跑,然后简单淋浴,换件衣服;苏和能做的只是在于函晨起时用被子紧紧捂住头,继续宝贵的睡眠。 等到于函吃完早餐,苏和才会揉着眼睛下楼,紧紧张张吃完饭去补习班。这是比较好的情况。如果是下雨天,苏和绝对不会主动起床,那就只能等着于函给他穿好衣服,再包好早餐拿在车上吃;当然他不是时时都那么好脾气,一旦不耐烦,他会把苏和压在大腿上打屁股,直到他开始自己穿衣服为止。 说是补习班,不如说是私教,因为班上就苏和一个人。讲课的就是苏和将来的高中老师,不,应该是老师们。 他要补不止一门课,这让他心力交瘁。 不过林斐经常安慰苏和,无论如何,他是外国人,高考考进好学校不会太难的。所以高中也没必要那么累。 他常常以小叔叔的名义接苏和去玩。由于经济建设的差距,苏和很快失去了到落后不少年的游乐园的乐趣。所以,当逛完了北京所有名建筑后,他们的娱乐主题就只剩美食。 他们会在有名的中餐馆吃午餐,然后去各种巷道里吃小吃,或者到王府井排队买零嘴。不到一个月,苏和就被养出了小肉肉。 林斐常常感到心惊。 刚回国的苏和身形偏瘦削,薄薄一层肌肉覆盖的身体充满着少年的活力。那时他的脸棱角还很明显,鼻骨高挺,是很漂亮的东亚男孩长相;但几个月来,苏和的颧骨高了一些,苹果肌饱满了不少,他的脸堆了些肉,显得柔和得多。 不过毕竟是快成年的孩子,即使再长开变化也不会太大。但这些小小的变化,给他的脸上平添了一种媚态。 或者说,是成熟。是一种蜜桃成熟后不自觉散发的甜腻。 甜腻本身就是有罪的。 果然是不一样的孩子吗?他想。 或许是回国后很少室外运动的缘故,苏和白了很多。从健康的小麦色变成了细瓷般光洁的粉白,就像春光里含情的桃花。 和从前一样纤细的腰肢,过去感觉健康而结实,现在看起来却是那么脆弱易折,尤其加上男人不知节制的吻痕,让人不禁平白生出一种凌虐欲。 林斐扶了扶额。 苏和起初并不喜欢林斐。 坦白说,现在也不那么喜欢。 只是于函身体康复后就渐渐忙了起来,他对这个城市一点也不熟悉,也没有什么别的朋友,每天不是对着老师就是对着仆人。 他是寂寞的。 于函也不懂他的寂寞。 他们甚至不是真的在交往。 就算苏和知道,从头到尾都知道,自己和于函从不是平等的关系。 但人心总是不知足的。 他难免有些失望。 不过无论如何,苏和总是个孩子,孩子的玩性总是大的。 哪怕不喜欢林斐,他也喜欢林斐给他带来的种种玩物,带他去的那么多好玩的地方,以至于他不禁对这个年轻的小叔叔产生一种莫名的依恋——毕竟,这是他在这里第二熟悉的人了。 不,应该是最熟悉。 他明明,明明那么不了解于函呀。 好吧,他也没那么了解林斐。 他有点沮丧。 林斐当初感到惊讶。 他审视了自己和苏和的每一次见面,都找不出任何会被讨厌的理由。 直到后来,他们熟稔许多,他才问苏和。 “我其实不知道。”苏和咬了口冰糖葫芦,嘴里嘟嘟囔囔地说:“我总感觉我会吃亏。不知道为什么。感觉,你对我的好,是要加倍还的。我现在还这么想。” 过了一会儿,他转头对林斐笑了:“你太好看了,在美国的时候你还没有那么好看。你要是不好看一点点,只要一点点,我就没那么想理你了。可你真的太好看了,我甚至都对你生不起气来。可你明明不喜欢我。 ” “为什么会说小叔叔不喜欢你呢?” “你要是被人喜欢过,全心全意地喜欢过,你就分得清了。喜欢一个人和喜欢一只猫是不一样的。可我不是一只猫呀。” 他笑得一派灿烂。 “小叔叔喜欢过什么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