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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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息相信人是有欲望的。 “赚很多钱,买大房子,有辆名车,有个幸福家庭,生个可爱孩子。”这是大多数平凡人的追求。秦息从来都不是个甘于平凡的人。在他还是秦家私生子的时候,心里就已经有了想要出人头地的鸿鹄之志。 他忍耐兄弟姐妹们的刁难,努力汲取各种知识。他是有天赋的,他的天赋不应该被掩盖。所以为了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他主动表现出卓越的才华,成功吸引了名义上父亲的注意。 但这个男人是自私的,他在自己病危的时候强行把秦息送到国外,不愿意将自己的财产分给这个一点也不亲的儿子。 可世事无常。 秦息十三岁出国之后就主动切断了与家族的所有联系,十九岁自立门户,彻底脱离家族。他在T国越做越大,生意涉及黑白两道。见识过的,以及做过的腌臜事情数不胜数。他知道大人物变态的癖好,出席过混乱如同人间地狱的恶心宴会,也参与过帮派间流血死人的火拼。他的心因此变得残忍坚定,波澜不惊。 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快速崛起,按部就班是最笨的办法。为了达成目的,秦息加入了当地的某个中型帮派,凭借出众的能力混到了个不错的位置,然后他拉拢人心,利用内部矛盾策反了一些人,接着暗杀掉决策层,用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威胁了议会成员,成了下一任的,独裁的首领。一上任他就杀死了所有忠心于原首领的人,没有选择大展宏图,而是转而投向了另一个大势力,当了个小头目。 但是最终,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成了那个大势力的头目。他利用积攒的人脉,利用可利用的所有条件,不仅仅止于黑道生意,还把手伸向了房地产、金融等行业,正式开始了洗白。 最开始受到的阻力蛮大,当地的白道巨头们不满于他的胃口太大,于是联手对他进行经济封锁。 可是人是有弱点的,而秦息很擅长利用弱点。 争名逐利,趋炎附势,贪财好色……物欲横流的社会不存在无欲无求的圣人。数种贪欲中,唯有色欲经久不衰。 食色性也。性爱能让人类产生快感,产生迷乱,所谓色令智昏。美色会诱导他们做出不过脑子的决定。 有钱人容易扭曲,越有钱越容易扭曲。当这群人打拼完事业,蓦然回首却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个糟老头子时,不可谓不遗憾。已经悄然流逝的青春使他们愈发偏爱年轻的肉体。 秦息投其所好,他把拥有美丽外表的特别行动人员当作棋子安插进了各大公司进行情报收集、制造混乱…… 接二连三的丑闻开始爆出。经济犯罪、贿赂罪、猥亵幼童…… 秦息得偿所愿,开始发展白道生意。他手腕高明,极有魄力,又有不寻常的经商天赋,很快成了T国一霸。 他名利双收,有权有势,物质已经得到满足,顺理成章便开始了对精神享受的追求。 令人意外的是这个外表风流的男人竟然有着纯情的恋爱观,不愿意与不喜欢的人发生性行为。无论怎样美貌的少男少女都唤不起他的真心,无法这颗冷硬的心肠产生动摇。因此他虽然像寻常男人一样享受万花环绕,却总是无视别人的投怀送抱,于性事上冷淡至极。 秦息在T国稳住脚跟后就回了国,想要接走自己的母亲,可这个固执的痴情的女人并不想同他出国。无奈地告别母亲后,秦息驱车放松心情,他转来转去,百无聊赖地逛了城市一圈,最终停在了某个酒吧门口。 借酒消愁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秦息想,于是鬼使神差地进去了。 在萨尔玛酒吧的一个冬夜,一场命中注定的奇妙邂逅将会在这里发生。 “欢迎光临。”酒吧的侍者上前热情招待。 秦息想了一会,要了个隔音好的包厢。他在柔软的沙发上坐下,双手放在茶几上,又陷入了沉思。 “也许我应该遵循她的意愿……可是她却从来没有考虑过我的想法。这明明是为了她好!她能在这个家得到什么?那个自私又怯懦的男人可一点也没想过她。” 秦息越想越烦。一阵敲门声却在这时响在他的耳畔。 “请进。”秦息抬起头,揉着脑门的手指都还没有完全放下,就在他要惯性使然地露出烦躁表情的时候,他看到了来人的脸,忽然愣住了。 这颜值都可以打8分了。 可惜是个男的。 “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先生,这是您点的Negroni……”面前的服务生低眉顺眼,态度恭敬,一张清秀略显稚嫩的脸暴露在秦息的视线里。 一双清澈的,似乎不掺任何杂质的眼睛望了过来,视线交汇时,秦息的心陡然变得平静。 这人……挺特别啊? 秦息起了些兴趣。接下来的几天他都会在晚上来这里坐坐。如果帮他端酒来的是那天那个服务生时就与其闲聊几句,原本陌生的关系在秦息的刻意经营下渐渐添了些温度,于是秦息顺理成章地得知了这少年的名字——景秧。两人之间没有交集的时候,秦息便会在远处静静地打量着景秧。 也许是迷离的灯光让一些隐晦暧昧的心思格外膨胀,也许是今日的苦闷让他想要宣泄,不知不觉中,秦息看向景秧的目光多了些不一般的欣赏。 仔细看看,他长得可真不错,五官上乘,稚嫩青涩中却又藏了些不自知的诱惑。冷淡的气质与刻意装出来的乖巧对比起来很有一种反差感,让人产生想要亵渎占有的欲望。秦息越看越觉得好看,越看越想要犯罪。但是不行——对方可是未成年人啊!他可不能这么没有节操。 按捺住自己的冲动,秦息在心里遗憾地叹了口气。他很快就要离开这里了,好不容易遇到个让他产生了些朦胧好感的人,两人的故事却注定没有下文。 一段时间过去了。某天,一直明里暗里关注着景秧的秦息很快注意到对方的不对劲——他很焦躁,焦躁且不安,这些负面的难以控制的情绪让少年常常眼神空洞地盯着某处,脸上露出痛苦又迷茫的表情。 也许是遇到了青春期的烦恼。秦息猜测。他和景秧只是萍水相逢,朋友都算不上,所以没必要也不应该去管这些。此时的秦息并不知道,这时的冷淡处理竟然会导致他的后半生陷入无尽的悔恨当中。 接下来的几天秦息都没有看到那个名叫景秧的少年,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他打算离开C国的前一天。秦息向来是个有耐心的人,他想着应该做个告别,于是在最后一天的晚上仍然同往常一般等待着景秧的出现。 也许是命运的安排。 就在秦息一直没能看到景秧而感到失望从而离开酒吧之后,他却在停车场目睹了一场追逐大戏。 被追的正是前段时间突然失踪的景秧,追在后面的人则是三个奇装异服,染着头发,打耳钉刺文身的长相很凶的小混混。 景秧身上挂了彩,之前应当与他们发生过什么搏斗。一张脸煞白煞白的,手里似乎握了把刀具,隐隐闪着寒光。 那三个混混都是成年人,跑得挺快,眼看就要追上来。 很明显,以景秧的体格,即使有刀子也打不赢这三个人,所以被追上之后必然只有束手就擒的份。 这种情况……救,还是不救? 这个问题,秦息只用一秒就给出了答案。 …… 秦息抽着烟,双手一上一下地靠在桥边的栏杆上,眉眼间是显而易见的疲惫,夹杂丝丝的无奈。 “我救你只是顺手而已,为什么要跟过来?”他揉了揉眉心,看向面前跟了他一路的少年,少年的冷淡气质和对于一个男生来说过于惊艳的长相让偏爱美人的秦息一直容忍到现在。 正是十五岁的景秧。 景秧盯着他,不假思索答到:“因为您很厉害。” 啊那当然了,他秦息可是黑帮头子(曾经),收拾几个混混还不是简简单单?但秦息不认为这能作为景秧跟过来的理由。明明只是想说声“拜拜”所以才救人的,但是现在这叫什么事…… 秦息扶额,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红票子:“……这算什么理由?行了这些钱给你,别再跟着我了,不然人家当我拐卖未成年呢。” 景秧没有接,拉住他的衣袖,可怜巴巴的样子:“您也看到了,我得罪了人,求求您保护我吧。您想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这…… “看你这样子,还在上学吧?这么晚不回家你爸妈肯定很担心吧?把你家地址告诉我,我派人送你回去。”秦息不为所动,继续劝说,他难得这么耐心地做一回好人。要是让T国那帮对头们看见了肯定会惊得咋舌。 景秧的表情一下染上悲伤,他慢慢低下了头,有湿热的液体不争气地涌了出来,声音颤抖:“……我早就是一个人了……” 秦息一愣,没成想得到的会是这个答案——这孩子居然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嗯,出于礼貌,他现在应该安慰一下这个可怜的,让他有些喜欢的小家伙。 但是景秧没给他安慰的机会,快速收敛好表情,目光灼灼地盯着秦息,不依不饶:“请让我跟着您吧。” 一张少年气的脸上还挂着泪痕,混合着嘴角的血迹以及双颊的乌青看起来既可怜又滑稽。 秦息有些好笑,为了吓唬景秧,他半真半假地说:“不要以为我救了你就是个好人,我也不瞒你——倘若你真跟了我,可是会被当做礼物送出去的。呵呵,那些老变态就喜欢玩弄你这样漂亮的男孩子。” 景秧咬咬牙:“无所谓。” 看他这副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坚定模样,秦息忍不住失声笑了出来,随意地摸了摸景秧的头发,终于同意了:“行吧,明天晚上七点在这里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