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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辩论赛

    “好都静一静,我有个事要宣布”,返校后,刘成踩着晚读下课的点进了教室,“这周咱们学校要举办辩论赛,大家有没有推荐的人选”。

    上次艺术周和运动会的,他还想故作神秘,结果直接被学生们集体戳穿了,干脆这次也不卖关子了。

    “老师,我替我哥报个名~”,陆飞星举起了手说道,然后还调皮的冲江始吐了个舌头。

    “一起!一起!一起!”,班里的CP粉们这一周来已经嗑上头了,离远了听还以为是“在一起”。

    看着刘老师期盼的目光,陆飞星只能无奈的点了点头。

    身为校草就要有校草的自觉,卖身又卖艺,好好当一个拉票工具人,还能造福大众,两全其美。

    剩下的人选,秉着平等的原则,刘成又挑了两名女生,语文课代表王丽,与团支书徐莹莹,6班天团,就这么组成了。

    “咱们是不是应该分下辩论位置”,第二天中午,几个人集结在了自习室里进行讨论。

    “我可以当一辩,开场时把氛围和气势打开。莹莹做二辩,承上启下,陆飞星我觉得可以做三辩,思维比较活跃,语言反应能力比较强。江始你可以做四辩,加以升华”,王丽建议道。

    陆飞星戳了戳江始,“哥,语言反应能力比较强是什么意思?”

    江始乐了一下,“你是说你嘴欠”。

    “。。。”

    银河战舰是成了,接下来就是准备辩题。他们抽到的辩题是一个旧壶装新酒,电车难题·改——你是一个扳道工,电车即将撞死一个人,备用轨道上,是地球上最后100只大熊猫,你可以选择扳下轨道,撞死这100只大熊猫,但从此以后,这种动物就会彻底灭绝,你会怎么做?

    6班抽到的是正方:扳下轨道。

    “不是,这问题还需要辩?”,江始微微一笑,“放心,赢定了”。

    第一场比赛是对高二2班,在阶梯教室举行,座无虚席,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来看比赛的,有多少人是来看校草的。

    意料之中的,2班将主题从价值判断上引开了——究竟是一个人更宝贵,还是最后100只大熊猫更宝贵,这个问题可以吵很久——他们将主题引入了主动选择这一方面,简单来说,如果没有扳下轨道,这个人并不是你害死的,他被撞死,是因为他走上了铁轨,而如果扳下轨道,就等于你主动实行了行为,这100只大熊猫,就是由你害死的,你需要为杀害濒危动物负责。

    当然,就像江始赛前说的,这个问题确实不怎么需要辩,因为这个辩题有些问题,他缓缓站起来作结辩总结,“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显然,在这个情况中,为了挽救他人生命,而牺牲100只大熊猫,动物的生命权益低于人的生命权益,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江始说完,扫了一眼2班,对方表情还算正常,笑了一下,又继续说道,“至于对方辩友所提出的实行行为,请注意,在我国刑法中,并非只有作为可以构成犯罪,应作为而不作为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对于扳道工而言,确保电车正常运行,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是他的义务,在明知电车会将人撞死的情况下不扳道,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在主观心态上是放任,客观上发生了危害,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属于不作为的间接故意。一个不构成犯罪,一个构成犯罪,我想,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我给你谈道德,你给我讲刑法?

    6班毫无疑问的赢下了这一场,宣布结果时2班似乎还不太服气,“照你这么说,在原始版本的电车难题中,不扳下轨道,不也是犯罪了吗?”

    “并非如此。首先,在原版中是一位普通人,普通人并不具备救助义务,冷眼旁观也只能定性为意外事件;另外,即使在原版中也是扳道工,因为另一条轨道上也是人类,这属于不可抗力,发生了责任阻却,同样不构成犯罪”。

    下一场对上了9班,辩题总算从法律与道德上扯开了,变成了美学——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并且这次,他们成为了反方,美是客观的。

    但问题不大,他们使用了混淆概念的方法,抛出了“美是客观的,但对美的感受能力是主观的”的观点。

    “就像优美的唐诗一样,我们读它,会感受到美,但不懂汉字的外国人,就无法感受到它的美。而这并不说明这首诗的美不是客观存在的,只能说明这位外国人缺少了发现美的眼睛——汉语能力,因此无法感受到它的美。当这篇古诗被翻译成英文后,这位外国人就拥有了感受美的能力,就可以感受到其中客观存在的美了”。

    成功的将高二9班的四位同学带到了惊天大坑里,再难翻身。

    在1/3的几率下,6班轮空,就这么闯进了决赛,对阵1班。决赛在大礼堂举行,不仅有高二的同学,还混入了其他年级的学生——大概有一半是来看校草的,有女也有男。

    比如......

    “学长,加油!我在下面支持你!”,高珵给陆飞星发去了消息。

    “谢谢~”,陆飞星抓紧时间回了一句,就放回了口袋里。

    这次的辩题是,苦学好还是乐学好?

    6班:乐学好。

    这倒也不难,1班无非就是什么“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什么“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而6班可以从现代教育科学的角度入手,通过论证“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应该是一种享受”,寓教于乐等观点,来支持乐学。

    “小飞,咱们换一下”,上场前,江始对他说,“我准备了一个......不太道德的大杀器”。

    “什么大杀器?”

    “暂时保密,看用不用的到吧”,江始说。

    1班不愧为冲进了决赛的班级,思路逻辑都比较清晰,一开始,双方都引用了宋濂的,1班先表示了苦的重要性,紧接着被6班用“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反驳了回去,表示虽然条件艰苦,但宋濂学习时还是快乐的,应该属于乐学。

    但1班显然是有备而来,话锋一转,表示“苦学”中的苦,并非指代物质条件上的艰苦,困苦,而是指代勤奋刻苦。

    “我操,掉坑里了......”,陆飞星已经急出了一头汗,“哥,你的大杀器是什么啊,再不用就来不及了”。

    “嗯”,江始微微一笑,等到他提问的时候,十分礼貌的站了起来,“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支持乐学,我本人也一直采用乐学,受益匪浅。请问贵方辩友,既然支持苦学,是否也进行了实践呢?”

    “这是当然”,1班的辩手站起来答道,“我方支持苦学,也一直在贯彻苦学”。

    江始顿了顿,“那贵方为什么考的没我好呢?”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这背后的逻辑就是,我是年级第1,是大学霸,自然我推荐的学习方法更有道理。

    成绩不如我的人不配和我谈学习方法。

    纯粹的耍流氓,人身攻击,照着脸打。

    缺了大德。

    当然,仔细一想,就会发现漏洞——没有做到控制变量。

    江始自然明白这点,他的这个问题本身毫无意义,相反,还会因为胡搅蛮缠和人身攻击被扣分,但他的目的并不在问题本身——通过这个问题,一下子摧毁了1班上半场一帆风顺的气势。

    伤害不高,侮辱性极强,没有实际效果,但在心态上给了对方沉重的一击。

    偏偏这话是江始说的,在学校里他的名声无人不晓,硬是叫人无法反驳,极其憋屈。

    虽然1班利用“勤能补拙”一类的观点弥补上了漏洞,回答了这个问题,但这就等于,间接的承认自己智商低。

    而辩论赛这种东西,人一怂,整个状态就不一样了。后半场1班在气场上被完全碾压,说话声音也比较小,颇有点底气不足的意思。反而是6班抓住了机会,一鼓作气,节节猛进,势如破竹,顺利拿到了本次辩论赛的冠军。

    “哥,你说这话,真的不怕招仇恨吗?”,陆飞星苦笑着问,“恐怕从明天起,你在学校里的形象就要变成骄傲自满,目中无人了”。

    “小问题”,江始领完奖状后,向评委老师要来了话筒,深深一鞠躬,“各位尊敬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在这里我要为我刚才粗鲁无礼的提问向1班的辩友诚挚地道歉,我在比赛时所发表的言论,均出于辩论赛本身,并不代表我本人真实的想法。相反,我尊重每一名为了自己的目标和未来而努力学习,刻苦奋斗的同学,也衷心地祝愿你们能够达成目标,取得自己满意的成绩”。

    1班选手也顺坡下驴,表示接受道歉,顿时场下掌声雷动。

    洗白成功。

    “哥”,陆飞星搂着他肩膀,笑着说,“你知道怎么形容你这种人吗?”

    “怎么?”

    陆飞星趴到他耳边,“又当又立”。

    “你小子,皮痒了?”,江始抬手就要拍他屁股,却被早有准备的陆飞星蹭的一下窜开了,还做了个鬼脸,“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