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陪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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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景云臻面色如常,恍若他们昨夜的痛哭争吵和哀求都没有发生过。他不说,丛暮也逼迫自己不再想,只当是噩梦一场。沉默着吃完早饭,两个人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 景云臻拿着车钥匙准备下楼,转身看到丛暮跟在他身后,问:“怎么走这么早?” 丛暮将外套的拉链拉上,说:“这学期开始就这样了,早自习提前了一个小时。” “……我送你?” “不用了,”丛暮说,“走过去也很近,你忙你的吧。” 他走到小区公园的时候景云臻的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丛暮深呼吸了一口冷气,眨眨眼睛,裹紧了身上的外套。他记得自己昨天晚上做噩梦惊醒了一次,景云臻摸着他的背亲他的额头,他显然还没有睡,双眼熬得通红,哄着他重新入睡。 原来他已经让景云臻为难到夜不能寐的地步了。 他知道,景云臻心里没有他,如今自己对他来说就是个累赘,他靠这副还没被玩腻的身体暂时换来了留在他身边的机会,可是这又能维持多久?一个月还是两个月?等到他的身体对景云臻失去了吸引力,他该如何收场? 当天晚上景云臻没回来。丛暮十点半下了晚自习,回到家的时候在玄关被自己的拖鞋绊了一跤。他揉着膝盖站起来,摸索着开了灯,把书包放在沙发上,抽了一本习题册在客厅的小灯下做。 十一点半的时候他掏出手机看了看,还是控制住了自己没给景云臻发消息,这是他答应他的,丛暮想,以后再不插手他的事。 他把手机放回兜里,捡起笔来写了两道题,然后抬手抹了一下眼睛。 . . 又过了几天,周日的时候美院的艺考成绩放榜了,丛暮的专业课考了第一名。黄有亮也挺高兴的,说你小子行,我就知道没看错你,怎么样,晚上来喝酒吧? 丛暮有点为难地支吾半晌,黄有亮拍了一下脑袋,说:“看我这脑子,你得先跟你男朋友一起庆祝啊,还没跟他说你要留在国内的事儿吧?” “……是还没说呢,”丛暮说,“老师我下周末去跟您喝酒吧,到时候我再带三斤卤牛肉!” “嘿嘿!好!”肉食爱好者黄有亮美滋滋,压根没注意丛暮语气苦涩,一点也没有取得好成绩的欣喜。 他看了看表,现在是晚上五点半。 丛暮咬着指甲在房间里转了两圈,发了一会儿呆,然后随手在演算本上画了一个速写。景云臻的眉眼和唇瓣在有些粗粝的纸面上异常冷峻,他有多久没见到他笑了?丛暮想,他已经画不出他笑的模样了。 七点十分的时候他给景云臻打电话,电话那头是略带醉意的王一诺:“找云臻?他在忙呢……”他笑了一下,“你要过来?当然可以,不过我们一会儿要换场子,你直接到兰黛,我会让人在外面等你。” 他跟王一诺在一起。 这个认知让丛暮心中警铃大作又酸涩难耐,其实他知道自己不该去,也知道自己去了也没用,景云臻想做的事从不会顾忌他,他也厌烦他插手自己的事,可是不去,不去的话,也许今晚他的爱人就要变成别人的——也许早已经是别人的,丛暮苦笑一声,谁知道呢。 丛暮从来没有去过兰黛,这家新开的夜总会在城东的玉成山脚下,离市区十分遥远,丛暮饶是打车也花了将近两个小时才到地方。 王一诺果然派了一个年轻男人在门口等他,兰黛的大堂里金碧辉煌,一侧墙是一面硕大玻璃鱼缸,里面各色珊瑚游鱼不一而足,有女孩子化浓妆在鱼缸里做美人鱼翻飞摇曳。再往里走,穿淡青色单薄纱裙的漂亮女孩子和西服笔挺的英俊男孩鱼贯而出,大厅里曲声悠扬,异香飘飘。 领他进门的年轻男人给他推开了包厢门,门口挨着站了七八个男孩子,具都是高挑消瘦白面皮。包厢里灯光暧昧闪烁,有陪酒小姐捧着麦克风唱甜腻情歌,丛暮还有点摸不着头脑,迈了一只脚进去,正着急找景云臻的影子,忽然听见有男人醉醺醺说:“……哎,尾巴上这个长得好!我没点过男孩子,但是这个能不能让给我?” 数道视线灼灼的投向丛暮,他猛地抬眼,正捉住景云臻闲闲望过来的目光。男人本来嘴角还带着笑,手中拎着一只玻璃杯。在看到丛暮的那一瞬间,目光陡然一震,渐渐变得有些难以置信。 他森然寒冷地盯着丛暮,眉头耸起,牙关紧咬,如果没有别人在场,丛暮毫不怀疑景云臻会扑上来给他一拳——虽然他从没有动过他。 他正要起身,王一诺将他肩膀压下,似乎俯身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们挨得非常近,两个人的腿蹭在一起,王一诺的胳膊甚至毫不避讳的搭在景云臻的膝盖上。 “刘总,”丛暮这才看见,被几个少爷挡住的视线里贾向峰坐在黑色玻璃茶几前,手里揽了个姑娘,看着丛暮说,“你有所不知,这孩子可跟我有点渊源。” “哦,”之前出声的刘总似笑非笑,“跟贾总有什么渊源?” 贾向峰脸上倒是看不出不虞:“我俩第一次见面,他就泼了我一身菜汤,你说有什么渊源?” “是吗?还有这一出?”刘总意有所指说,“性子够烈啊。” “烈什么?”旁边有人醉醺醺说,“就是给他脸了哈哈哈,再烈也不就是出来卖的,出来卖还拿什么乔。” 丛暮嘴唇哆嗦,脸色煞白,转身就走。 “站住!”贾向峰大声说,“谁让你走的?!” 丛暮昂着头,死死地盯着他。 “贾总……” “小景!你别说话!”贾向峰站起来,桌子跟前的少爷自动分开,给他留出一条路来,但是他没动,不紧不慢地对丛暮说:“按说你不是我带出来的人,不该我来说这句话,我是看景总年轻,威严薄,才插手管一管。小丛啊,这种场合,没有你先走的道理,你来,陪我喝一杯酒,就当道了上次的歉。” 丛暮手握在门把上,他从没有受过这种气,两眼通红,全身都在发抖。 可是下一秒,贾向峰温和笑道:“小景啊,他这个脾气,不好管啊。你叫叫他,他听你的。” 包厢里绚丽暧昧的光从景云臻英挺的鼻梁划到薄情的嘴唇,足够有一个世纪那么长的寂静,他说:“丛暮,来,陪贾总喝杯酒。” 丛暮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他从没有如此抗拒过景云臻的声音:“丛暮,别让我说第二遍。” 他走过去,只觉得四肢都完全不是自己的,耳边有巨大轰鸣响起。贾向峰身边的小姐早就让出了位置来,用怜惜的目光看了他一眼。 他坐下,紧紧握着贾向峰塞到手里的酒,握得太紧,连手背上都泛出青筋。 “我找了你许多天,”贾向峰凑近了跟他说,有些讨好的语气,“可是这些天他出门都不带你了,让我好找啊。” 丛暮目光呆滞,只看着杯中酒水木然坐着。 贾向峰嘿嘿笑了两声:“喂我喝一口酒好不好,宝贝儿?” 丛暮如坠冰窟,全身抖如糠筛。贾向峰问了两声,似乎是想到上次的结局,于是不再逼他,摆出一副衣冠禽兽样,轻声哄骗:“我们喝一杯,喝一杯总行吧?” 恍惚间边上有同行的朋友嬉笑:“景总可真是好福气,我们一诺什么时候做过倒酒点烟的活儿啊。” 王一诺放下手中的打火机,有点娇嗔而熟稔的叫了一声:“韩哥!”他们才是这个圈子里一起长起来的世家子弟,比起来景云臻只得算个外人。王一诺长得好,撒娇也不显得女气,反而有一种男人的妩媚风情,他侧头去看坐在身边的景云臻,男人吸了一口烟,眉目在烟雾里显得缥缈动人,而那双眼睛里墨色深深,并没有丝毫轻松和笑意。 王一诺心下一顿,视线绕过面前几个的好友,果然又有人道:“你俩也认识这么久了,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喝到你们的喜酒啊?” “说什么呢!”王一诺啐笑,但并不反驳,“我才多大啊,还想再玩几年呢。” 丛暮面无表情听到这里,抬眼去看景云臻。 又有人说:“早结了也好啊,王叔到时候就放下心了,别像你姐姐似的,这么大年纪还自己一个人,每次见了王叔他都唠叨。” 贾向峰凑近他,意有所指语气:“你看,你这金主身边是有人的,虽然人家正室不在乎————这是圈子里的规矩,但正室家世好,男人是给不了你长久富贵的。我能,”他托着丛暮手中玻璃杯,“喝一杯,陪我喝一杯。” 丛暮眼底的光熄灭了。 他听不见贾向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也不再看景云臻一眼,沾着酒臭的男人在耳边嗡嗡嗡,丛暮嫌烦,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贾向峰看他面色被酒气染红,那样精致小巧的一张俊脸,即便再是面无表情也是绝色。男人酒色上头,果断将唱歌伴奏的陪酒小姐拨到一边,拿着麦克风说:“我……我献歌一曲,送给,我的……小宝贝。” 下头有人鼓掌,有人叫好,贾向峰唱了一曲荒腔走板的妹妹你坐船头。 他下来还给丛暮邀功,说我给我老婆都没献过歌,叔叔有多疼你,你心里知道不知道? 他说你跟了我,我每月给你一……两万块钱,你想上学上学,不想上学就在家里等我,房子和车子也有你的,想要包或者表我也可以送你。 他喝多了酒,要上手抚他的脸,另一只手环在他身后,就要顺着他后腰摸下去。 丛暮听见自己心里分崩离析的声音,他像是傻了一样,呆呆地愣在那里。 他在想他跟景云臻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他不能再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景云臻对他还有点温情,他被拱手让人,也许这是他除了身体之外最后的价值。 包厢里混杂了烟和香水的气味,丛暮觉得自己快要被肮脏的激流裹挟,他没办法浮上来透气,快要被淹死了。 不远处突然传来“啪嗒”一声,接着响起王一诺的惊呼,“云臻,你怎么样?!” 丛暮抬头一看,景云臻身子前倾坐在沙发上,将手里高脚杯硬生生捏碎了,玻璃碎片插在手心,鲜血淋漓。 丛暮觉得自己无药可救,即使是这般光景,他也仍怕他痛,怕他苦,为他担惊受怕。 “我送你去医院!”王一诺急忙起身。 景云臻一双深沉目光只盯着他:“丛暮,”他说,“到我这里来。” 贾向峰酒一下醒了一半,他惦记了这么久还没弄到手的人,绝不可能因为景云臻一句话就放弃,何况丛暮是他推倒自己身边来的,现在再想走,晚了。 “景总,你这是什么意思?话要想好了再说。” 景云臻手上的血顺着指尖嘀嗒在铺了地毯的地上,他面色阴冷,眸间似有血色,目光修罗一般阴鸷骇人。 包间里瞬间寂静非常。 不知过了多久,丛暮听见景云臻轻笑一声:“贾总,事情我们再谈,丛暮是我本家弟弟,时间晚了,他要回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