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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同居

    杨嘉高效率地搞定了温慈‘搬家’的事儿,温慈死皮赖脸地顶着顾靳的死亡视线,在医院照顾了顾煜一个月。

    出院那天,‘细心’的温慈,终于发现了顾煜手上,少了枚戒指,

    “宝贝儿,你手上的戒指呢?”

    “我…不小心丢了…”

    “丢了!!”

    温慈陡然拔高的声音,惊得顾煜耳朵都竖起来了,他要怎么说?告诉温慈戒指可能被他哥拿走了,这不得让本就焦急的舅哥关系更加紧张吗?

    顾煜为了家庭的长治久安,只能自己苦哈哈地咽下这口苦水。

    “对不起,阿彦,执行任务的时候…顾不上这个了…”顾煜心里苦啊,只能把这口锅,推给凶险的任务了。

    温慈冷着脸瞅着顾煜,他其实看得出来,顾煜在撒谎,但是他却不想去拆穿,毕竟只是一枚戒指而已,他本来也没多想戴,既然顾煜那枚都已经丢了,他有的是理由不戴手上这枚戒指,戴着枚戒指…多影响他找小情儿啊。

    “没事,宝贝儿,人安全就好了,一枚戒指而已,哪里能比我宝贝儿的安全更重要呢?”

    温慈善解人意地说着,边说边脱手上的戒指,戴了好几月了,脱下来的过程还有点儿滞涩,中指指根处环着一圈白色的戒指痕,即便摘下了枷锁,手上依然残存着束缚的痕迹。

    顾煜不解地看着温慈的动作,“你摘了干嘛?”

    温慈把摘下的戒指放到顾煜手心,布满秋水的眼睛里,倒映着顾煜的全部身姿。

    “宝贝儿,你收着吧,我听说你们当兵的,喜欢弄点儿亲近人的东西带在身上,说是做个念想图个保佑什么的,我本就不爱戴这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如给你,让着枚戒指代替我陪着你,在我们不能相见的日夜里保护你。”

    温慈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三言两语就把戒指还了回去,还美名其曰,用戒指陪伴顾煜,顾煜那满是温慈的脑袋瓜,感动得极了,眼眶都发酸了,以为自己捡着个宝贝儿了。

    “阿彦,我…我以后会给你买更好、更漂亮的戒指,出院了我就去重新定一对。”

    温慈顺了顺顾煜的寸头,“宝贝儿,不用了,戒指这东西又不在多,原先那枚已经丢了,再换成多贵多好的也没那意义了,好好保存我们剩下的这枚吧,不要再搞丢了。”

    “嗯,谢谢你,阿彦,我会好好保存的。”

    温慈见把人哄住了,马不停蹄地就溜去给顾煜办出院手续了。

    弄完出院的事儿,温慈欢欢喜喜地带着顾煜回了军区外,他们准备共同居住的房子,顾煜躺床上这些日子,俩人一起逛不了家具城,只好线下改线上,搁网上一起挑了家具、用品什么的。

    温慈天天粘着顾煜,家具到了也是杨嘉张罗,这也是他第一次来他们共同的家,因着不熟悉小区的地址,温慈开着车绕了好久才找到。

    很安静的地段儿,白色的两层洋楼羞涩地,躲避在茂密的梧桐树林里,屋墙外的白色围栏里盛开着,一簇一簇的娇艳白蔷薇。

    顾煜才刚下车,就差点儿被蔷薇花香翻一个跟头。

    “这蔷薇真香。”顾煜揉了揉鼻子,看向旁边心情愉悦的温慈。

    “嗯哼,我特地嘱咐杨嘉去澳洲移植过来的,能不香么?”

    馥郁的蔷薇花香萦绕心间,温慈只觉得心都宁静了。

    “澳洲?那地儿也不盛产蔷薇啊,怎么去那儿买啊?”

    “谁说是买的,这些花都是我亲手栽在澳洲的,我在哪儿种了一岛的蔷薇,每年每季每天那岛上都开着蔷薇,随着海风花朵轻晃,远远看着像一片白的的海,美极了,有机会,我带你去看看,好不好?”

    温慈手上捏着一朵伸出围栏的蔷薇,眉眼含笑地望着顾煜。

    这样儿的一张脸、这样儿的一种神情,任谁被凝视着都会沦陷吧,世间无人能不为美人的温柔心折…

    “好。”顾煜伸手揉了揉温慈有型的头发,成功地让美人撕破了温柔的面具。

    “艹!别抓我头发,我才做的发型!”

    顾煜恶作剧得逞般地,哈哈笑了起来,为了躲避温慈的追击,先一步进入了大门。

    别墅建筑极具古欧风情,入门即是一个抱着流瓶的丘比特喷泉,过了喷泉是一个开放性的花园,花园里摇曳着蔷薇,顾煜低头凑近其中最漂亮的一朵,嗅了嗅,很浓郁的香味儿,闻过就忘不掉,一如它们的主人,见过不忘。

    顾煜慢慢欣赏着,由温慈亲手培植的蔷薇,他哪里是在看花,他是在耐心地等着梳理羽毛的栽花人。

    温慈好不容易还原了被顾煜弄乱的头发,姗姗进入了别墅的院子。

    “这喷泉土死了,明天就叫杨嘉来铲了。”

    “怎么这么大的院子,就种了这么点儿蔷薇?得种满!”

    温少爷手里还抓着块镜子,边走边挑刺儿,鸟都没鸟一下,花丛里站着的顾煜。

    经过顾煜身边,温慈不轻不重地冷哼了一声,随即拨通了杨嘉的电话,开始安排人来料理院子里,他不满意的地方。

    等温慈和顾煜把房子逛完一圈儿,杨嘉已经带着专业人员,开始料理院子了。

    房子里面儿倒是还好,装修和设计都挺合温少爷意的,生活用品、衣服鞋子那些杨嘉早早就安排好了,今天晚上他温大爷就能牵着顾先生的手,甜蜜入住了。

    顾煜已经安抚好了,先前因为发型炸毛的温慈了,这会儿两人已经甜腻腻地牵上手,准备出门吃饭去了。

    “去哪吃啊?”温慈开着车,问了顾煜一嘴,两人说是出来吃饭,车开出去半天了,吃饭点儿也没定下来。

    “前面儿右转。”顾煜没回答,一个劲儿指挥着温慈开车。

    温慈对顾煜的包容度向来高,也没说啥,任着顾煜指挥。

    这路越开越不对劲儿,开始前后还有车,这会儿一通路就行驶着温慈这一辆花花绿绿的敞篷车,四周的植被覆盖也多了起来,正午灼人的阳光被道路两旁高大的树木遮得死死的,一滴都没漏在温慈身上。

    “不是?咱去哪儿啊?这路越开越荒凉的,你带我去山里掰玉米吃啊?”

    顾煜轻笑出声,还是装着,没直接告诉温慈去哪儿,“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饿急眼了?这么等不得?”

    “………”

    又开出去五、六分钟,一个警卫亭拦在了路中间,路边站着两排荷枪实弹的军士。

    其中一个军士,站在马路的黄色实线上,向温慈比了一个停车的手势。

    温少爷这会儿终于知道,顾煜要带他去哪儿吃饭了……

    心里笑话顾煜是个小无赖,去军区吃饭就去呗,搞得神神秘秘的,要不是他相信顾煜是个正直的五好青年,他都要怀疑顾煜要把他骗去山里噶他腰子了。

    温慈靠边停下车,向军士出示了驾照和行驶证。

    军士接过证件看了看,面无表情地对温慈说到,“先生,你的牌照没被登记在册,你不可以进去,请你原路返回。”

    温慈勾起一个坏笑,“啊?你们长官没通知你们啊?我是来看我媳妇儿的,我媳妇儿说我到了,直接进来就行了啊。”

    军士见温慈那一脸信誓旦旦的表情,也没觉得温慈在说谎,“这位先生,请告诉我你配偶的姓名和职务,我打电话过去问问。”

    顾煜看温慈越说越离谱,实在看不下去了,严肃着一张俊脸,打开车门走到军士身边,亮了一下证件。

    军士看了一眼上面的军衔,立马挺胸抬头,向顾煜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嚎着嗓子喊了一声,“长官好!”

    马路两边站着的军士,也一同面向顾煜,整齐地敬礼,“长官好!”

    顾煜随即也回了军士们一个标准的军礼,“同志们,站岗辛苦了!”

    顾煜放下手,对检查证件的军士说,“把这张车牌号记下来吧,他是我家属。”

    “是,长官!”

    顾煜拍了拍军士的肩膀,回了车上。

    温慈手搭在敞篷车的车窗,暧昧地看着顾煜,“家属?”

    顾煜正视前方,耳根子红红的,“嗯,家属。”

    汽车启动的声音,伴随着温慈愉悦的笑声。

    两人开了不一会儿,就到了第一军区的大门口,又接受了一番检查和敬礼,温慈终于把车停在了军区的停车场里。

    花花绿绿的跑车和周围墨绿色的军用卡车一比,十分的格格不入,跑车的主人也没比那车好哪儿去。

    站在食堂绿色的海洋里,身着高级定制西装的温慈像极了一个异类,更别说这异类还顶着一张,张扬得过目难忘的脸。

    顾煜去给温慈打饭去了,温慈就一个人沐浴在过往军士们的目光了。

    温少爷好歹也见过大世面了,但是像这样儿,观猴儿一样的被数千人观赏,他也还是头一遭,幸亏他脸皮厚了,要是换个人,袜子都得被脚趾抓通。

    正是饭点儿,食堂里人多得不得了,温慈等了顾煜好一阵儿,才把顾煜盼回来,本以为那些注视在他身上的目光该消沉了,不成想随着顾煜落座,周围注视的目光更猛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