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 第38节
书迷正在阅读:七十年代之千里嫁夫[穿书]、六零大院芭蕾美人[穿书]、女王在末世捡男人泄欲(NPH)、大明:被打入教坊司的皇太孙、行止(abo)、银魂天然呆赛高、X文作者取材记、荼靡、亮剑特种兵:谁说我是兵王、天生狂徒
第56章 雪团成了守门狐 夜里,金毓等人吃饱喝足了,这才借着火光开始分东西。 见梁元给自己买了新的弓箭,梁宏嘴上没说什么,心底却是感动的,嘴角的笑容一直没落下。 弓箭分到手,金兰立马把丁风和丁潇的弓箭钱给了金毓,金毓收下了。 就算是家人也得明算账,帮忙买东西的钱该收就得收。 随后金毓将袖珍弩从背篓里拿出来分给金兰、金母、金娇、梁月、金父,并说:“这不是你们托我买的,是我自己买来送给你们的,你们不用给我银子,给了我也不收。” 见金毓这么大方,金兰也不矫情,收下了袖珍弩,梁宏也帮梁月收下了,和金兰一起把金毓的好都记在了心里。 金父看了眼在场的所有女性,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袖珍弩,嘴角抽了抽:“小毓,这东西是你们女子用的,你给爹干嘛?爹不要,爹也要弓箭。” 金毓笑了笑:“爹,你力气小,弓箭你拿不稳,也拉不动弦。” 灵泉水只能增强她爹的体质,无法提升她爹的力气,以前她是队里最弱的,现在换成她爹了。 金父备受打击,整个人都蔫巴蔫巴的,眼里还有泪花打转。 金毓走到他身后给他捏背:“爹,你不要误会,袖珍弩只是看着小,使用者是不分男女的,你不用露出这么一副大受打击的表情,你依旧很男子汉的,在场的男子里,属你的胡子最好看,最有魅力,你看我娘,她可崇拜你了。” 赤云国的男子在二十岁以后有留胡子的习惯,好的胡子代表着男人魅力,不留胡子的男人,会被人背地里说嘴上没毛,不稳重,不靠谱。 当然,也只是背地里说说而已,不会当着面说,毕竟有许多男子胡须本不盛,是留不了什么胡子的。 金父看着瘦弱个子小,但他的胡须长得很好,留出的小山羊胡又黑又好看,金母最是喜欢。 见金毓夸金父的胡子,金母在一旁直点头:“嗯嗯,我相公是最俊的。” 夸得金父心花怒放,人瞬间就精神了:“小毓,这袖珍弩怎么用,教教爹,爹用它保护你。” 金父对自己的力量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梁元等人用的弓箭看着霸气,但他是真的拿不稳,他不是真难过,他是假装难过而已,被妻女哄的感觉真棒。 金毓:“我……不会用。” 她其实会用的,她在现代学过射击,骑过马,玩过袖珍弩,虽然这里的袖珍弩没有她在现代玩的那个精致,但是用法是差不多的,只是她不能暴露实力。 原主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可不会用弓弩。 她总不能又用佛祖当借口吧! 佛祖都累了! “啊?你不会,哦,对对对,你的确不会,你又没学过,不对,你不会你买这么多袖珍弩做什么?我们也不会呀!”金父道。 金毓立马指着梁元说:“我不会,梁元会呀!袖珍弩是他让我买的,他可以教我们怎么用,他说这比弓箭好学,我们用不了多久就能学会。” 金父金母几人立刻看向梁元,梁元看了金毓一眼,然后点点头:“没错,我会用袖珍弩,可以教你们。” 金父几人立马笑容满面。 金毓心里对梁元感激无比,这个男人真的是太好了! 有了梁元这话,金父金兰等人也不歇息了,立马打起精神来让梁元教他们怎么用袖珍弩,想早点学会用这个东西。 金父几人跟着梁元学袖珍弩,丁风几人就跟着梁宏学弓箭,用树木和杂草做了两个稻草人当靶子。 但因为太累了,大家学了没多久就哈欠连连,抵不住困意放弃练习回马车里休息,留野牛王和白狐在外面守夜。 深秋的夜里有些凉,一群人挤在马车里丝毫不觉得热,只是手脚伸展不开挺难受的。 卯时,天边刚出现一抹白,金毓睡着睡着,就觉得肚子又痛了,有什么流了出来,她瞬间清醒,伸手一摸。 还好,裤子没脏。 她起身走出马车,对着野牛王和白狐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别出声。” 她走过去抱起白狐:“陪我去一下那边。” 抱着白狐来到一处草丛里,金毓将它放在一块大石头前面:“有劳你帮我看着点,别让人过来,你也不能过来,乖哦,谢谢你哈!” 说完,她就绕到石头后面,解腰带,换卫生棉。 她的初潮很不规律,刚来的时候只有一点点,肚子有些疼,才半天就干净了,谁知昨日中午又来了点,到了下午又没了,现在又来了,肚子比刚开始的时候还不舒服,不是很疼,就是很不舒服,弄得她心里烦躁得很。 换了干净的卫生棉,取出梁元做的火折子把脏的卫生棉烧了,将痕迹都处理干净后,金毓才从石头后面走出来。 她一眼就看到白狐蹲在石头前面,一脸警惕的看着四周,跟守门神似的,乖得不得了。 这种事儿白狐已经不是第一次干了,相当的熟稔。 金毓越看越喜欢,走过去抱起白狐亲了它的脑袋两下子,喂它喝灵泉水:“雪团,你可真是太可爱了!” 白狐一脸享受,跟着甜人就是好呀! 天天都有甜水喝,别说是当守门狐,就算是让它恶整蠢牛它也愿意。 美滋滋! 金毓出来方便的时候,梁元就醒了,看到金毓去了草丛里,他便没有再睡,走出来坐在车头看着四周。 直到看见金毓抱着白狐平安回来,他才跳下马车,装作一副刚睡醒的模样,与金毓打了招呼,再去找地方方便。 金毓看了眼他离去的背影,抿唇笑了笑。 见金母等人累极了还没醒,她不忍吵醒他们,去把火烧起来。 梁元方便回来,见她在生火,便走过来帮忙。 没多久金母等人也醒了,随意收拾一番就开始做早餐,用过早餐后就开始赶路。 快到晌午的时候,金毓等人来到了一条宽道上,路的右侧方百米外有一个小村庄,村里各家都在收割水稻,田里都是人,稻浪翻滚,蚂蚱四处乱跳。 因气候不同,这个地方一年只种一季水稻,都是在深秋收获。 金毓等人下了马车,看着不远处那村子里的热闹景象,心底感慨万千。 “前几日经过小田村的时候,那里的水稻也快收割了,这会儿来到了这里,就看到了这等大丰收的场景。”金母羡慕的看着那些村民,真想过去跟他们一起干活。 第57章 曼人要提前打过来了 一只蚂蚱跳到了金毓的脚上,金毓伸手去抓它,它动都不动,任由金毓抓。 “好家伙,连蚂蚱都喜欢小毓。”金兰看着金毓手中的蚂蚱:“这种青绿色的蚂蚱是可以吃的,没有毒。” 以前百姓们并不会吃蚂蚱,可有一年发生了蝗灾,把庄稼都嚯嚯了,百姓们没有吃的,饿急了抓就蝗虫来吃,然后就发现,蝗虫有很多种,群居的都是有毒的,只有少部分散居的蝗虫没毒。 于是,大家便把没毒的蝗虫模样给记了下来,来年的时候,又抓蝗虫吃着,吃着吃着就习惯了,还觉得很香,毕竟蚂蚱再小也是肉啊! “我们抓蚂蚱吃吧!”金母道:“沿路抓,不去别人家田里。” 蚂蚱在谁家地里就是谁家的,他们是不能抓的,但路边的蚂蚱就能抓。 金毓点点头:“抓来烤着吃,还可以再向村民们买点蔬菜鸡蛋。” 这个朝代的庄稼虽然不如现代的丰收,但胜在没有打农药,蚂蚱没毒能吃。 手机里没有生鲜卖,蛋只有卤蛋一种,这种蛋你不知道它是人造蛋还是真鸡下的蛋,就算是真鸡下的,那也是饲料鸡,跟这个朝代的纯天然无污染无药催生的鸡蛋是没法比的。 金母很赞同金毓的决定,她是个喜欢做吃的,对食材味道特别敏感,她不知道什么人造蛋饲料鸡,她只知道,赶路这么长时间,他们吃的东西,除了手机里买的,就是山上的野味野菜,那卤蛋一开始吃着香,吃多了就发现这种蛋的调味料浓过头了,掩盖了鸡蛋原本的味道。 决定好之后,大家就先随便吃点东西,然后再开始边抓蚂蚱,边朝着村子里走去,找村里人们买蔬菜和蛋。 金毓等人一进村,村民们最先看到的不是人和马,而是野牛王。 一个个吓得花容失色。 好在没多久,金毓等人就安抚好了他们,金毓还当着村民们的面与野牛王互动,她双手抱住牛角,双脚离地,挂在了牛脑袋上。 村民们:“……”牛很乖很壮实,但这姑娘未免瘦得太丑了! …… 蔬菜每家都有,全是包菜和萝卜,金毓等人正好遇到了这个村的里长,问了价格后,就买了里长家的蔬菜,萝卜一文钱一斤,包菜两文钱一斤,各家买各家的,丁家人多的,买的最多,两种菜各买了十五斤,梁家各买了五斤,金家各买了十斤。 但里长家的蛋不多,鸡鸭鹅三种蛋加起来才二十个,金毓等人嫌少了,就请里长帮忙在村里搜罗,鸡蛋和鸭蛋一文钱一个,鹅蛋三文钱一个。 里长帮他们搜罗到了一百二十个鸡蛋,五十个鸭蛋,二十个鹅蛋。 金毓一家得了四十个鸡蛋,十五个鸭蛋,五个鹅蛋。 金兰一家得了五十个鸡蛋,二十个鸭蛋,九个鹅蛋。 梁家得了三十个鸡蛋,十五个鸭蛋,六个鹅蛋。 得知村里有果农,种了梨和苹果,正是成熟的时候,金毓等人又请里长带他们去果农那里买了梨和苹果,梨两文钱一斤,苹果四文钱一斤,金家和丁家两种水果都是各买十斤,梁家人少,只各买了五斤。 果子很小,长得不好看,但很甜,水分很足。 村民们还帮着他们捉了一斤多的蚂蚱,用小篓子装得好好的,不收钱。 买好了东西,向里长问了路之后,金毓正打算离开村子,有一人却在这时神色慌张的从村外跑了过来。 边跑边大喊:“不好了!不好了!曼人要打过来了!大家赶紧收拾东西逃啊!” 因为跑得太急,那人快到里长跟前的时候,猛的摔了一个跟头。 他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的,身上有很多伤口,脸上糊了许多血,比乞丐还要狼狈。 尽管他很狼狈,村民们还是把他认出来了。 “这不是李老六吗?” “李老六?你不是去当兵了吗?怎么回来了?还急成这个样子。”里长将李老六扶起。 李老六是村里老李家的第六子,去年去服了兵役,在东南边境当兵。 李老六被扶起来后猛的抓紧里长的手:“里长,我是偷偷逃回来的,曼人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毒死了段将军,突破城门打进了长河关,长河关已经失守,曼人要不了多久就会打到这里来,你们赶紧收拾东西逃啊!晚了就来不及了!” “你说的是真的?”里长和村民们震惊万分。 “真的,都是真的。我是偷偷逃回来报信的,你们赶紧逃,对了,我爹娘哥哥们呢!我要带他们离开村子。” 李老六说完,顾不得解释了,推开里长就朝家里跑去。 里长和村民们都乱了。 “逃?我们往哪里逃?” “曼人真的会打过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