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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敌共谋作案5

    那么是否可以这样设想:那个女人潜进停在自家门口的汽车,当车开到作案现场时,猛击卓丰后头部的呢?在这之前,那个女人就已把工地标志搬移过来,让卓丰看见标志停下车,陆春就是瞄准了这个瞬间。

    杀死卓丰后,再转到别的道路上,雇上一辆开来的出租轿车,返回白丽的住处——这是田春达又一种推测。

    但是,这就不得不靠着出现偶然性。问题在于工地标志。假设陆春预先把标志搬到现场,那就必须是陆春知道丈夫一定在9时从这里通过才行。

    然而,根据刑警们的调査,卓丰平日回家很没准头。他有时晚6时回来,有时9时回来,还有夜2时、3时回来的时候。

    就是假定预先知道他7时半回家、9时离家,也不一定断定,他开车只走这条路。通往白丽住处的路,并非仅有这一条。这样,就只能是陆春和丈夫事先约好,让丈夫7时半回家,还得用某种必然的手段,让他必须在9时离家才行。

    但这实在是不合情理的。陆春和丈夫的感情已经极度恶化,卓丰绝不会接受这种有某种企图的约束。再说,编造任何理由,也找不到适当的约束借口。例如,卓丰回来吃了午间剩的油炸小鱼,就可推测他没有外出的打算。至于他9时开车外出,是因为妻子不在,才改变了想法的。这样的解释是合乎情理的。

    这个假设,还有一个缺陷:如果陆春当着白丽的面中途离开,白丽没有不向刑警告发此事的道理。如果她所憎恶的陆春中途外出,这不恰恰是向她授与杀夫把抦的绝好控告词吗?可是,白丽却向刑警说:“直到10时,始终被陆春缠住,陷入因境了。”

    另一方面,也有的刑警认为白丽是作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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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卓丰被杀,是在9时到10时之间,在这前后的时间,可以除外暂不考虑。

    这9时到10时之间,白丽正遭到陆春执拗的袭击,脱不开身。但那个刑警却提出了一个奇异的想法。那就是在给陆春拿出的茶碗中偷放了催眠药。陆春喝下去就睡着了。趁这个空当,白丽偷偷溜了出去作案。

    而且,等陆春醒来,白丽已经回到自己住处来了——这也是一种作案方法。

    这样,不就是陆春对白丽的外出全然不知,而在她昏昏入睡中,白丽做的手脚吗?

    在陆春入睡中偷偷溜出去的白丽,在那个时间来到现场,事先也和卓丰做过约定,卓丰汽车按时来到,看见白丽,理所当然地停了车。白丽进了卓丰的汽车,坐在后部座位上,就在发车前狠狠给了一击,使卓丰昏过去,又从后面用麻绳勒住他的脖颈。

    成为问题的工地标志,被那个女人在事后搬到汽车前方,伪造令车停止的现场。当急速回到住宅的时侯,陆春还在熟睡着。……

    的确,汽车停在那里,证明卓丰必定在那个时间通过那条道路,这是肯定无疑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陆春不知自己睡着了的可能。当刑警讯问时,陆春必定会提出自己喝了催眠药而一时入睡的事实。

    还有不合理的一点,就是从驾驶者心理来说,让白丽乘上车就会马上开车的。用螺丝扳手从后面击过去,只能是在汽车行驶之中。刑警的这个想法也是不符实际的。

    最后,根据目击者的证言,刑警们还有一个疑惑未决的问题。

    那就是,卓丰9时许开汽车离家时,被邻居看见了的问题。那个人并没有看准卓丰的脸,只是证明了在微暗的街灯下看见戴着鸭舌帽的卓丰的身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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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且汽车正在行驶中,那不过是瞬间的一瞥。大概,目击者只根据车是卓丰的,卓丰不在家,驾驶者戴着鸭舌帽,就断定必是卓丰无疑了。

    这是个圈套也未可知。因为不论是谁,如果戴着鸭舌帽,翻着大衣领子,目击者在微暗的瞬间,也是容易看错人的。凶手也许考虑到这一点。如果凶手是个女人,那么,鸭舌帽和大衣领子就可以把长发遮掩住了。

    根据这种考虑,刑警们又悄悄对陆春和白丽做了调査。证明两个人都不会驾驶汽车,所以这条线索的调査中断了。

    还有一点,就是买通第三者共同作案。但是,关于这一点,刑侦支队极力进行调查,证明没有任何这样的线索。

    7

    田春达队长的工作原则是,案件不破,绝不罢休,他带领部下继续深入调查。很快,刑警们发现了新的疑点。田春达下令再次传讯陆春。

    “陆春,我们这次找你来,是想向你询问几个新的问题。”田春达队长看着坐在对面的陆春说。

    陆春穿着一套很时髦的米色休闲装,脸上也经过细致的打扮,神情自若地翘着二郎腿靠在椅子上。

    “想问什么就请问吧。”她语音柔和地说。

    “你在丈夫死后的第二天换了一套衣服,为什么?”田春达扫了一眼陆春的衣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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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春轻笑了一下,露出雪白的牙齿。“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女人嘛,就是喜欢穿衣打扮,想换一套衣服就换么。”

    “你把头一天换下来的衣服放哪了?”田春达盯着陆春问。

    陆春迟疑了一下,有些口吃地说:“我,我把它扔了。”

    “扔了?扔到哪去了?”田春达瞪大眼睛问。

    “我,我把它扔到……扔到垃圾站去了。”陆春吞吞吐吐地说。

    “扔到垃圾站去了?那是一套很高档的进口西服套装,还很新,你怎么就扔到垃圾站去了?”田春达瞪着眼睛问。

    “我,不喜欢了,就扔了。女人么,特别是生活富裕的女人就是这样。衣服喜欢就买,不喜欢就扔。”陆春挑起眉毛轻佻地说。

    “恐怕不是这样吧?”田春达冷眼看着陆春。

    “那你说是怎么样?”陆春冷着语调反问。

    “你的那套西服因为沾染了你丈夫的血迹,所以你把它换掉了。”田春达板着脸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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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沾上了我丈夫的血迹?你真是异想天开,胡思乱想。我的衣服,怎么会沾染上我丈夫的血迹?”

    “因为你对他行凶了,用扳手砸破了她的头。”

    “你,你不要乱说,我没有,你说话要有证据。”陆春说话有些气短了。

    “我们会到垃圾站去搜查的,如果你把西装扔到了垃圾站,我们会找到的。”

    “你们去搜查吧。找到了就真相大白了。可以还我清白。”陆春心想,那套西装我已经在夜间浇上汽油烧掉了,你们是找不到的。

    田春达又说:“我们再次仔细检查了

    卓丰的汽车,结果在汽车的后座边上发现了一个女人的鞋后跟印,是最近留下的。这个鞋后跟印是你留下的吧?”

    陆春又结巴了,“不,不是,我,我最近就没坐他的车。”

    “你坐了,而且是躺在车后座上,以避人耳目。只有躺在后座上,才能在后座边上留下脚后跟印。”

    “这又是你的胡思乱想。我没有坐他的车,也不会留下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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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会进一步搜查,找到证据的。”

    “你们搜查吧。”陆春心想,那双鞋我已经同西装一起烧了,你们是找不到的。但她对警察的穷追不舍还是感到害怕和紧张,头上已经冒出了冷汗。

    田春达看出了陆春的虚弱,蓄足力量进行更猛烈的攻击。“我们再次仔细检查了卓丰的尸体。发现他的脖子是两个人从相对方向用绳子勒紧,把他勒死的。而且是两个女人干的,因为如果是两个男人,那勒痕还要重得多。这两个女人是谁?你应该知道吧?”

    田春达如箭吧锐利的目光射向陆春。

    陆春心虚地避开田春达的目光,有气无力地说:“我不知道,我怎么会知道。”

    田春达一拍桌子,厉声说:“你完全知道!因为一个就是你,另一个是白丽。”

    陆春还要做最后挣扎,“简直是一派胡言,我和白丽是情敌,不共戴天!我们怎么会一起行动?”请下载小说app爱读app阅读最新内容

    “我们已经调查了,白丽有了新的情人,她想急于摆脱卓丰,而卓丰又死纠缠住她不放,所以她就和你共谋行凶了。”

    “没有,我们没有,没有……”陆春已经语无伦次……汗水更猛烈地涌了出来。

    “白丽已经承认罪行了,你还想继续瞒下去么,还能瞒住么?”田春达喝了口水又说:“你们犯罪是有一定情由的,这个我们定性时可以酌情考虑。不过你要主动坦白交代,同警方配合……”田春达说到这让坐在一旁的郝东将纸巾递给陆春,让她擦汗,又递给她一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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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春擦汗、喝水后,终于开始坦白交代……江山52的大案迷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