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魅影6
十二 时间过去了三天,房伟依旧头影没露。这严酷的现实,对重案一组的压力很大,组内焦躁的气氛也越来越重了。 案发后,田春达一直认为,抓获房伟只是时间问题。因为据警方掌握,房伟性格孤僻,亲朋好友很少。只要他身上没带足够的现金,不会逃得很远,找到他并非难事。 况且,专案组除在媒体上通缉房伟,还张开罗网,在新新人类发廊、房伟住所、他的亲戚及朋友家,都派了刑警监视,还怕他不落网吗?令人遗憾的是,几天过去,却一无所获。 组员们也议论这件事。 “你说房伟能藏到什么地方呢?”孟晓春问向海洋。 “可能我们追得急,迫使他自杀了。也可能是有人把他保护起来了。” “谁能保护他呢?” “我一时也说不清——”向海洋眉头紧皱,显出疲惫的神色。 这时,年轻的刑警郝东,目光炯炯地跑进来报告说:“田组长,房伟来自首了!” 田春达的情绪为之一震,惊愕地问:“来自首?他自己来的吗?” 郝东回答:“不,还有庄方同律师陪他一同来的。” 一名刑警手握手铐,想铐住房伟。 庄方同律师摆摆手,说:“不必这样,他不会逃的。”这名律师在本省有些名气,公安、司法界不少人都认识他。他穿一身笔挺的西装,很有些派头。 “不必铐了,到那间屋子去审问吧。”田春达说。向海洋将房伟引向另一个屋子去了。 田春达对庄方同律师说:“庄律师,很想听听你领房伟来自首的经过情况,请谈谈好吗?” “首先,我提醒你注意,房伟是我劝来的。他不是被逮捕,而是来自首的。”庄方同说。 “这点会考虑的。庄律师是打算作房伟的律师吗?” “受某人委托,我决定作他的辩护律师,请多关照。” “请问,你说的某人是谁?” “对不起,这暂时不能说。” “可是,如果他隐藏了房伟,就触犯了刑律。” “恐怕你说重了。我认为房伟是无辜的,所以保护他的人不会触犯刑律。” “房伟引诱在酒廊认识的女郎到旅馆,想掐死她。是刑警听到她的叫喊及时赶到,才避免了这起杀人案。难道房伟无辜吗?”田春达锐利的目光直逼着庄方同。 庄方同却很轻松地说:“这我知道。房伟也告诉我女人的事了。但是,田警官,房伟引女人到旅馆,不是他们互相讨厌而是饮酒时谈得情投意合的结果啊!据房伟说,去旅馆,是女方积极提出的。而房伟确是想同她认真谈恋爱的。可是,一进旅馆,女的突然向他要一万元,男方自然生气。在双方发生口角并且怒不可遏的时候,男方不自禁地掐住了女方的脖子,但并未真想掐死她。女方大声叫喊,男的才惊慌逃走。这才是事情的真相。我认为这纯属偶发的争吵,并不能构成刑事案件。” “可是,受害人作证说险些被杀害。直到现在,脖颈还红肿,医生诊断要三天后才能康复。” “我认识一对夫妇,因夫妻打架,使妻子受重伤住了一个月的医院,但他们还是夫妻。”庄方同沉着老练地反驳田春达。 田春达冷冷地说道:“我们正负责侦查最近连续发生的**杀人案,而房伟是我们的重大怀疑对像。” “为什么怀疑房伟是连续**杀人犯?可以的话,请说明理由。” “这还得调查全部结束才能说。” “你的意思是现在不能说?” “目前,还只是嫌疑。”田春达没正面回答。 庄方同不满地哼了一声。“我不认为房伟是连续奸杀女人的凶手。” “你了解他吗?”田春达问。 “刚才说过,我受某人委托,作了房伟的辩护律师,曾与他谈了几个小时。我做过检察官,后来做律师。也就是说,做过起诉和辩护的工作。因此,观察人的经验自然比一般人多一些。谈话之后,我自认了解了房伟这个人。我承认,他有粗暴的一面。他虽然是发型设计师,思想很新潮,但他却不擅言辞。我断言他绝不是杀人犯。” “我觉得庄律师下这个断言早了些。” “可我还是认为房伟是清白的。我不知道你们有什么证据,不过,一旦起诉,你们就会背上包袱。我承认房伟在旅馆跟酒吧相识的女人吵过架,也承认在警方查寻下,我劝他自首。但仅此就能构成刑事犯罪吗?我认为,这些充其量只能是调解的条件。” 听了庄方同的话,田春达无名之火从心头燃起,忿忿地说:“能不能构成犯罪,这是我们决定的!”说完他站起说:“就谈到这吧。” 十三 隔壁房间的审讯正在进行。或许是听了庄律师的交代,房伟在审讯一开始态度就很强硬,而且将一切过错全推给了李燕。 “我是同她住进了旅馆。是她邀请我去的,她也承认是情投意合。可谁想一住进旅馆,她张口就向我要一万元!”房伟向负责审讯的向海洋刑警生气地说。 “是你掐住她的脖子吧?”向海洋问。 “没有啊。为了钱的事,我们起先口角,后来撕打起来,也许在撕打中我的手碰了她的脖子。说我掐住她的脖子,要掐死她,这确实是她信口开河、胡说八道。”. “李燕没有说她向你要钱呀!”向海洋说。 房伟耸耸肩:“胡说。她干的简直是妓女的勾当,当然不会承认。我虽然犯了动粗的错误,她诬陷我也不对呀!” “那你为什么匆匆逃跑呢?” “她拼命地叫喊,凭谁也得跑,况且我听到了男人的脚步声。我也是艺术家,害怕自己的名誉受损害。” “艺术家?” “是呀,发型设计是了不起的艺术嘛!” “这是你的东西吗?”向海洋把从房伟房间搜查来的杜月月的照片放在桌子上。 “从我房间偷出来的?”房伟不满地问。 “不是偷,是以物证收存的。” “什么物证?跟我上旅馆的可不是这个女人。” “我知道。这是杜月月,前几天**杀的女人。” “从报纸上己经知道了。” “你怎么会有她的照片?” “有照片也构成犯罪吗?” “你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拍的这张照片?” “是杜月月送我的照片,她常找我理发,就送了我这张照片。” “你很喜欢她吗?” “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郑重地收藏她的照片,这不说明你很喜欢她吗?” “谈不上很喜欢,她就是我的一名熟悉的顾客而已。” “你对普通的性行为不能满足吧?掐住女人的脖子,见她痛苦,你才会兴奋吧?” 房伟一听恼羞成怒,象发疯的野兽一样吼道:“你说的像什么话!我是正常人,不是变态人!” “可是,你十**岁时曾掐过女人脖子,被派出所拘留过呀!” “那是女孩不接受我的求爱,我发怒才掐住她,从那以后再没犯过。” “你一怒就会掐女人脖子吗?这次你也是一怒就掐女人脖子吧!” “不,是撕打时,手碰到了她的脖子。” “是律师要你这样说的吗?” “我说的是事实的真相,你们仔细调查自然就了解了。” “我们当然要调查的。” 审讯就这样结束了。江山52的大案迷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