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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明 第183节

    至于什么粉浆饭,他一点都不想吃,除非他们诚心诚意地邀请他!

    文哥儿志得意满地想象着自己吃上粉浆饭的美妙将来,心里别提多开心了,一晚上绕着他哥打转,表现得十足像个好弟弟。

    王守仁少见他这么殷勤的模样,顿觉不枉自己在外呼朋唤友张罗了一整天。

    等到吃过饭后,王守仁就和王华说起了元宵带文哥儿出去聚餐的事。

    王华道:“你可得把他看好了,别让他到处乱跑。”

    王守仁道:“不怕,我找他平时摆摊那条街的店。到时候要是有歹人瞎了眼想打文哥儿主意路边随随便便就有人抄起棍子打得他们哭爹喊娘。”

    王华:“…………”

    怎么听起来文哥儿倒成了那一带的流氓头子?

    想想现在文哥儿每天出发去摆摊都有人接、摆完摊要回来也有人送,王华就感觉脑仁隐隐作痛。

    这么一看,更像流氓头子了。

    到底是儿子自己挣出来的排面,王华终归没说什么,答应让王守仁到时带文哥儿出去玩。

    文哥儿兴头十足。

    到了元宵那天,文哥儿把自己的“一品灯”取下来,准备带去给他哥的同窗们赏玩赏玩。

    英国公算是名声相对比较好的勋贵,不至于叫人提起来就骂,文哥儿带着张仑送他的冰灯出门一点都不虚。他和每年元宵那样穿得像个喜庆的小红包似的,开开心心跟着他哥往外跑。

    王守仁不远不近地缀在他后头,每次等他跑太快了就三步并两步迈上去拎住他后领把他扯回来,那动作轻松又随意,偏就能从从容容地把文哥儿拴在他视野范围内,气得文哥儿忍不住朝他龇牙。

    王守仁乐道:“你这口牙倒是刷得挺白,可惜也就只能用这么几年,过几年就该一颗一颗掉光了。”

    文哥儿眼睛登时睁圆了,仿佛从来没想过这么可怕的事。

    他用小小的食指敲了敲自己雪白而坚固的小牙齿,莫名有些悲从中来。

    这么好的牙儿,居然用不了几年就会离他而去!

    文哥儿沉痛地跟他哥分享他对自己这口乳牙的怜惜之情:“我得多吃点好吃的,才对得起它们跟我来这世上一场。”

    王守仁:“…………”

    这都能绕到吃上,他真是服了这小子了。

    这小小的脑袋瓜子,是怎么想出那么多歪理来的?

    听得他都觉得自己有点亏待他那些早已离他而去的乳牙了。

    王守仁只能感慨:“你小子哪来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想法?”

    兄弟俩正边说边聊,几个同窗就瞧见了他们,边跑上来和他们汇合边说道:“你们兄弟俩聊什么聊得这么乐呵?”

    王守仁见是自己几个同窗,朗笑着把文哥儿那“怜惜乳牙”的说法给大伙讲了。

    众人听得一愣一愣,接着便是哄然大笑。

    国子监监生年纪不全是王守仁这般年纪的,也有三四十岁乃至年过半百才入监,不过当初会与王守仁一同写文章讨伐“金莲癖”挨国子监打的,大多都是年轻气盛的家伙。

    元思永当时是自发参与的,从没与王守仁交流过,这次还是王守仁托与他玩得好(睡他邻铺)的同窗去邀请,才是算是把人给请了出来。

    听了文哥儿那个要善待乳牙的歪理,元思永觉得传说中的小神童果然名不虚传,连兄弟间闲谈都这般可爱。

    难怪他爹回家后都特意和他们提了几句。

    这在他们家沉默的饭桌上可是很稀奇的。

    有人则下意识把自己两排牙齿上下叩了叩,很是感慨地说:“我乳牙都没了,真可惜没来得及对它好点。”

    文哥儿煞有介事地宽慰道:“不要紧,乳牙不去,恒牙不来!乳牙顶多只跟着我们十来年,恒牙可是要跟我们一辈子的。有句诗怎么说来着,不如怜取眼前牙!”

    众人又是一阵哄笑。

    只听过“不如怜取眼前人”的,哪来的“不如怜取眼前牙”啊?

    人晏相公听他这么瞎改一气,怕是要从棺材里跳出来打他一顿。

    不管什么时候,一大群青春勃发的年轻人凑一起总是分外引人注目的,加之他们年轻无忌惮,说笑也没避着旁人,一路上便引来不少人的关注。

    见他们笑得这般畅快,不免都有种“年轻真好”的感慨。

    一行人说说笑笑地进了王守仁预定好的店,轮流给文哥儿自我介绍了一番。

    文哥儿把他们的名字一一记下,才认真打量起相对比较寡言的元思永。

    元思永是真的和元守直有点像,五官长得挺周正,只是话很少,只有话茬到了他头上他才会接上一两句,且都是言简意赅地应和。

    文哥儿是很乐于交朋友的,虽惦念着元守直家的粉浆饭,坐到席间却是没冷落任何人,和每个人都聊得很欢,还很豪气地拍拍自己鼓鼓的小钱袋说:“大家敞开了吃,汤圆管够。”

    那阔气的小模样儿听得大家乐到不行。

    当初都是他们自己愿意掺和的,挨打挨罚都是他们合该承受的后果。要不是王守仁说吃个汤圆花不了多少钱,他们都不会让个半大小孩请客。

    元思永难得地多说了句话:“你的压岁钱不是要拿去摆摊代写书信吗?”

    元宵长假前国子监那事儿闹得沸沸扬扬,旁人也是知道文哥儿在这条街上摆摊的。他们点着头说:“别人代写书信都是赚个辛苦钱,你倒好,还自己贴钱进去。”

    文哥儿自有一套道理:“是我自己想练字才去摆摊的,别人为什么要为我这手丑字花钱?”他怕大伙吃不尽兴,又把李东阳他们说要轮流给自己包月的事讲了出来。他可是有一整个翰林院当后盾的!

    这么一说,大家都忍不住羡慕起来。

    别的不说,光是李西涯这个老师就足够让人眼热的了。

    这小子真是从小泡在学士堆里长大的快活小孩儿!

    怪不得小小年纪就跑街上“回馈百姓”去。

    既然提到了摆摊,文哥儿便又把自己的“一品灯”拎了出来,给大家欣赏一下上头的仙鹤麒麟。

    这灯瞧着仙气缥缈,宛如冰雪仙境,可又不失俗世愿景。

    要知道文官的一品官服上绣的是仙鹤,武官的官服上绣的是麒麟,这环绕期间的云雾瞧着都像是一品大员才能用的玉腰带!

    将来他们入朝为官,不知会多羡慕官袍上缀着这种鸟兽的官袍!

    大家都是国子监里读书的,哪有不畅想自己金榜题名后平步青云、步步高升的?

    且他们还年轻,身上还没那么多常年浸淫在圣贤书里的迂腐气,不至于谈到前程就假惺惺地说“当官不当官的不要紧,主要是想为百姓做点事”。

    于是他们又赶在汤圆上桌前轮流把文哥儿的宝贝冰灯传看了一遍。

    要不是文哥儿在旁边很心疼地叮嘱说“大家看看就好,可别摸化了”,他们怕是要轮番实践广大群众碰上吉祥图案的悠良传统:上手摸一摸,摸到它光可鉴人。

    这个传统不知从何时起的,反正这种“摸点什么”行为以及相关宣传在后世广泛存在于各大旅游景点之中。

    鲁迅就曾回忆他小时候去参加迎神活动的事,说当时的人有去烧香必须摸一摸“死无常”背脊去晦气,他也随大流上去摸了一把。

    由此可见,大伙手瘾上来了连“死无常”的背脊都不放过!

    大抵是务实的中国人觉得光求神拜佛心里总还是不踏实,还是得上手摸到实际的东西才更有安全感。

    好在大伙都没忍心叫文哥儿伤心,只轮流赏玩一番便物归原主。

    这时候热腾腾的汤圆也被端上来了,比之家里做的汤圆,外头卖的口味更多,可以单独点自己爱吃的馅,也可以按店里起的吉祥名字来点。

    比如“福禄双全”就是两种馅的汤圆混一起,“三元及第”则是三种,更有那叫“百家争鸣”的,直接把店里有的汤圆都往里放一颗,保证每一颗都是不同的滋味。

    等到伙计给客人上汤圆,便清清亮亮地报起名儿来:“客官您要的三元及第来了勒!”

    总之坐在宽阔又热闹的厅堂之中,满耳朵都是起此彼伏的“福禄双全”与“三元及第”。

    显见是读书人来吃的多。

    文哥儿向来贪心得很,自然是想一次性吃个遍,直接来了碗“百家争鸣”,在一桌子“三三两两”之间分外突出。

    大家见他面前摆了那么大一碗汤圆,有点疑心他吃不完,结果只见他嘴巴一张,一颗圆圆的汤圆就整个儿进了他嘴里,吃得他脸颊鼓鼓的,瞧着怪可爱。

    他们都是在家吃过晚饭才出来的,本来不太饿,看文哥儿这么一吃,又觉得肚里空空,立刻齐齐拿起汤匙品尝这元宵佳节才吃的小小吃食。

    他们身上本来还有点来时的余寒,这一口热乎乎的汤圆入了肚,便觉浑身都暖洋洋的。

    舒服!

    作者有话说:

    文哥儿:吃播一哥,再次上线!

    *

    六一啦!上章的满150章小红包已经发啦,大家六一快乐!

    今天这么早会努力加更的!【开始摆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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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不如怜取眼前人:出自晏殊的《浣溪沙》

    2摸无常:出自鲁迅的《无常》

    【凡有进去烧香的人们,必须摩一摩他的脊梁,据说可以摆脱了晦气;我小时也曾摩过这脊梁来,然而晦气似乎终于没有脱,——也许那时不摩,现在的晦气还要重罢。】

    第152章

    文哥儿碰到吃的就高兴差点忘了他哥还替他约了个元思永。

    还是王守仁瞅了他一眼,再瞅他第二眼,再瞅他第三眼,他才从不同口味的汤圆里回过神来。

    这“百家争鸣”吃起来跟开盲盒似的有甜有咸有素有荤可谓是五味俱全,得亏他从小不挑嘴才能每一个都吃得特别欢。

    换成那些个有忌口的人怕是吃到个不爱吃的就整碗都不太想吃了!

    这也是为什么“福禄双全”和“三元及第”更受欢迎的原因。

    多不一定好!

    文哥儿不一样,对他来说多就是好,他特别喜欢尝试新鲜的东西。

    尝了这么多种他最喜欢还是桂花汤圆,去年晒干的桂花仍有深秋的余香浇上甜滋滋的蜂蜜,一个接一个往粉里来来回回滚许多遍,团得圆圆滚滚,一口咬下去又香又甜。

    文哥儿吃得有点快眼睁睁看着小小的桂花汤圆两口就没颇有些遗憾没有单独叫一碗。他没忘记刚才王守仁给他的暗示眼神转头和旁边的元思永分享:“桂花的最好吃!我单独叫两碗大家一起尝尝!”

    请客的人是文哥儿元思永自是不会有意见,帮文哥儿喊来伙计加了两碗桂花汤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