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嗯,是这个理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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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猪冲过来,赵传薪不为所动。 当它接近的时候,赵传薪才调整了一下步子,把右腿往旁边伸了伸,让左腿直面野猪,右腿错开。 保险队的人没啥反应,而商队的人都瞪大眼睛看着赵传薪。 心道这人胆子太肥了。 换成是他们,可能这会儿已经转头跑了。 其实,野猪的速度也没那么快,主要是雪太厚实了。 人那么长的腿,迈步都挺费劲的,何况是野猪呢? 忽然,赵传薪左腿抬了起来。 同时,挥动蜘蛛腿。 他还记得,日记中的“我”使用蜘蛛腿朝内劈砍的事情。 他还一直没尝试过呢。 抬起左腿便错过了与野猪直面的机会,蜘蛛腿锋利的刃,刹那砍在野猪的脖子上。 说时迟那时快,他同时扣动机关,蜘蛛腿猛烈收缩,他的手臂开始回拉。 撕拉…… 野猪的脖子被切开好大一条口子,煞是吓人! 动脉破了,血喷出去老远。 动脉喷血的速度相当快,那野猪跑出去几步,还想回头再朝赵传薪冲锋回来。 可惜,它的步子开始踉跄了。 等冲过来的时候,也是相当无力的。 赵传薪把蜘蛛腿插进雪里,当野猪回冲过来的时候,抬腿蹬在了野猪的脖子后面脊背上。 反弹的力道让他一屁股坐在雪地上,而野猪也被他蹬的侧翻过去。 赵传薪起身,拍拍屁股啥事没有。 而野猪呢,倒地后还想着挣扎。 可大量流失的血液,已经让它无力挣扎了。 越挣扎,流的越快,死的越快。 “好样的!” “赵队长英雄好汉,一把刀砍翻野猪!” “我曹,刚刚吓死俺了!” 赵传薪笑而不语。 装逼是要拿捏分寸的,这时候就不要狂和显摆,一定把这个活交给旁观者,让他们替自己去吹。 他戴着露指手套,握了一把雪,将蜘蛛腿上的血迹擦拭干净,然后插回后背。 走过去踢踢猪脖子,让它的血流干净。 他喊道:“谁车上有地方,搭把手,等血流干净,给装上车去,咱们晚上就有猪肉吃了。” 有人喊:“赵队长,人太多了,一头猪不够吃啊。” “哈哈哈……” 赵传薪回到马身边,从侧面拿出步枪:“那还不简单,我再打一头小的。” 为了避免马受惊,他在雪地里趟出去二十来米,举枪瞄准。 砰! 远处,一头半大的野猪应声而倒。 车队的牛马骡子稍稍受惊,但枪声不是在它们身边响起,倒是也没有乱跑啥的。 安抚一下,就消停了。 “好枪法!” “神枪啊!” “赵队长属实厉害!” 捧哏的太多了,七嘴八舌的。 不佩服不行啊。 你说拎着刀子就能干翻野猪,拿枪照样能打死野猪。 一枪一个准好么? 假如对面是绺子,他们相信那些绺子算是撞铁板了。 赵传薪收枪:“再来几人,把小的抬回来。” 陈大光挺高兴的。 不是高兴有猪肉吃,咋说他也不至于因为点肉高兴,而是赵传薪确实厉害啊。 他说:“别整头猪带着,直接剥皮割肉,一辆车上挂一扇肉,轻快,不占地方。要是等晚上,整头猪都冻结实了,想割也割不动了。咱们人多,用不多会儿就拾掇出来了。” 就像他说的,人多力量大。 一般杀猪,五六个人按着,杀猪放血,完事还得烧热水烫刮猪毛。野猪不同,野猪的毛刮不好,必须剥皮。 内脏肠子啥的,没条件处理,该扔的直接就扔了。 等分割出来,肉也冻得差不多了,用麻绳系上,往车辕上一吊,嘿,正正好好! 真用不了多久。 这下,车队的人更开心了。 竟然还能吃顿猪肉! 晚上,临时落脚的农户家里都分去一块猪肉,高兴的不得了。 赵传薪其实不爱吃野猪肉,这玩意儿有土腥味,腥臊不说,肉很硬很瘦。 所以,他沾着蒜酱吃了些,就自己开小灶去了。 干饭却挺爱吃,狗的味觉没人那么灵敏。 但是,当大家看一条狗,竟然叼着野猪肉沾蒜酱的时候,也都是惊掉下巴。 赵传薪正在一个小马勺上翻炒,颠勺,不时地往里面加料。 “赵队长,这是啥肉,味道挺香的。” 赵传薪专注的炒菜:“羊肉!” “咋做的,这么香呢?” 赵传薪已经翻炒好了,出锅,装盘。 人在外,一切从简,他用的是木头餐盘,就像为干饭准备的那种,简单方便。 他说:“先用蛋清,盐,糖,橘子皮,淀粉,胡椒粉,酱油,还要一点菜籽油抓匀腌制一刻钟。之后滑炒羊肉,炒个八分熟,下葱段,孜然,花生碎。熟透出锅!” 但凡听见他说话的,闻到那股羊肉的香味的,登时都觉得嘴里嚼着的野猪肉不香了。 双喜腆着脸:“传薪,给俺尝尝,俺就夹一筷头子!” 赵传薪把餐盘一转:“人生不要只想着吃,你的理想呢?你的抱负呢?像你这样好吃懒做的人,简直就是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 说完,动起了筷子,吃的飞快。 双喜:“……” 两天的时间,大伙和保险队的人都混熟了。 尤其是赵传薪,大家觉得这个保险队队长虽然有本事,但是平易近人,非常好相处。 大家听了他的话,都笑了起来。 双喜嘟囔道:“俺就想吃个羊肉,咋好像成了祸国殃民的罪人了一样。” 赵忠义给他夹了一块大腿骨棒子:“快啃一块骨头吧,这样还能挽回你稍许声誉。” …… 第一天很新鲜,第二天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 赵传薪觉得自己快死了。 累死的。 若是现在有什么绺子前来,他会往那一摊:来,给我个痛快! 盛京就是后世的沈阳。 想想靠两条腿走几百公里路抵达盛京,那滋味…… 到了盛京附近的时候。 本来很累的赵传薪,当看到了一个场景后,疲惫立马被愤怒所取代。 在一条铁路旁的民房外,两个挎刀的俄国士兵,站在一排辫子系在一起防止逃跑的百姓两边正在照相。 “草他妈的!”赵传薪直接就去摸枪。 旁边的赵忠义一把将他按住:“兄弟,别冲动。” 陈大光也直冒冷汗的劝说:“赵队长,使不得。这里是俄人地盘,他们的军队长期驻扎,不敢对他们的人动手啊。” “别拦我,我他妈要打死他们!” 赵传薪要气炸了。 还是赵忠义了解他,小声道:“想要动手也不必急于一时,有的是机会。这个场面,在辽地你会经常看到,就算杀也杀不完的。” 果然,赵传薪渐渐平息怒气,松开摸枪的手。 他冷冷的看着那几个俄国士兵,又看看咧嘴用古老相机拍照的那人。 算是记住了他们的模样。 这让陈大光忧心忡忡。 生怕这小子一个不注意掏枪把那些洋人给崩了。 同时,他也算是重新认识了这位号称关外一点红的赵队长。 剩下的路好走多了,雪地压的很平,车马方便。 但是,赵传薪却不怎么说话了。 来到了盛京的内治门,那里有俄军士兵把守。 赵传薪皱皱眉:“让带武器么?” 赵忠义来过数次,知道情况,就说:“不让带。” “那咱们不进去了,在外面等几天。” 陈大光说:“赵队长,不然进去看看吧,好不容易来一趟盛京,怎么着也见识见识。” 赵传薪觉得有理。 虽然后世花钱买票来参观过,但是现在毕竟和后世不同。 但依然摇摇头:“告诉我你们在哪落脚,到时候我去找你们。我得先安排好,武器弹药不能遗失。” 陈大光只能带人先进城。 等他们一走,赵传薪狞笑着说:“现在累赘都走了,咱们该干点正事了。” 赵忠义有点忐忑:“要不然,就别节外生枝了吧?” 双喜天生神经粗大:“是要干那些俄人么?太好了,这次俺能证明自己了。” 赵传薪想起那些被系在一起的辫子,心里就有一股邪火。 当初看到那些小脚的女人,心里也有邪火。 看到那些腐败无能的清朝官员,心里依然有邪火。 有个词儿叫——无能狂怒。 是的,对这个时代,愤怒是肯定有的,但他无能为力。 越无能为力,越愤怒。 必须找他们泄泄火。 “必须干他们。看见他们手里的步枪了吗?那都是好东西。咱们有了枪支弹药,到时候想怎么练就怎么练!” 双喜重重点头:“嗯,是这个理儿!” 赵忠义气的拍了他脑袋一巴掌:“是什么理儿是!” 这货绝对惹是生非的一把好手!黄文才的清末的法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