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书屋 - 玄幻小说 - 初恋的福尔摩斯在线阅读 - 第64章

第64章

    如果不是同一个凶手, 为什么凶案现场种种痕迹都会如此的一致?

    如果是同一个凶手,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对犯罪地点以及受害者全部掌控自如的?

    这世界上并非不存在福尔摩斯, 但即便是福尔摩斯本斯在侦破案件的时候也需要线索,根据线索抽丝剥茧层层递进, 最终揭开事实真相。毕竟就算是福尔摩斯自己都说过“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那样的话,只能是误入歧途。”。

    而现在曲嫮所面临的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得到任何强而有力的证据。

    可是今天, 此时此刻, 距离她直线距离不超过五米范围的罗煦涵, 正在用一种全新的方法颠覆她之前全部认知。

    而更令她觉得不可思议的是, 她还饶有兴趣甚至是有些迫切的想要听听他到底是怎么说的。

    各种复杂的情绪交织在一起,令曲嫮的脸上呈现出某种急切的表情,眼睛水润闪亮, 仿佛才用山间清泉洗涤过一般。

    清澈漂亮生动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罗煦涵只觉得生生被晃花了眼。

    事实上他一直都期待着有人能向他提出这个问题, 究竟为什么说凶手就住在旧工业区附近, 距离灯泡厂员工宿舍不超过方圆一公里之内,而不是其他别的什么地方,比如说新湖区的郊野公园附近?

    罗煦涵略微低垂眼眸,长长的睫毛尾端自然向上翘起,纤长耳浓密,很美也很优雅。他随后抬头,脸上挂着淡到几乎看不出来的笑意, 没有向之前那些次一样直接回答,反而提出疑问:“请问曲副队长, 你是否认为当下几起案件之间存在先后顺序?如果存在,你认为什么样的顺序是最合理的?”

    曲嫮略感惊讶,惊讶过后心头反而生出某种惺惺相惜的感觉,不做犹豫回答说:“当然,毕竟受害者死亡时间已经充分揭示。凶手的作案顺序我个人认为是:王月娥、张娟、卢雪花以及杨洋。虽然王月娥的尸体是最后发现的,但是从尸体腐烂程度以及现场留下的痕迹都可以说明,她才是第一个被凶手杀害的受害者。”

    罗煦涵听曲嫮说完满意点头:“很好,至少在这一点上我和你的观点相同。但是……”他话锋一转,当即指出,“不知道曲副队长认为王月娥与其他受害者相比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这个……”曲嫮停顿,在初次看到王月娥尸体的时候曲嫮就注意到,和其他几起凶杀案相比王月娥的案发现场确实显得不太一样,如果不是她经验丰富,很有可能就会将这起案子和其他案件区别对待。

    如今罗煦涵既然能提出这个问题,那就意味着他确实是注意到了什么。

    不知不觉之间曲嫮对罗煦涵的信服又悄无声息的加深一层。

    “简单来说有两点:首先,王月娥尸体上的衣物较其他人完整,另外就是在死者尸体附近没有发现隐藏的粪便。”

    罗煦涵听她说完再次颔首表示确认,同时指出:“其实还有关键的第三点。”

    曲嫮惊讶,眼睛瞬间睁大。就听见罗煦涵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声音再次回荡在自己耳畔:

    “关键的第三点就是王月娥案发现场是距离灯泡厂一公里处的街心公园。街心公园地处老旧城区,人行稠密,即便是深夜也难以做到全然的人烟稀少。但是凶手能在这样一个算不上很隐蔽的区域杀人、掩盖尸体之后顺利逃脱,除去说明凶手机智之外,也充分体现出他对于案发现场的熟悉程度,说是了如指掌也不为过。另外从案发现场的照片上我发现,王月娥死亡地点树木较为茂盛,相对其他区域偏僻,唯一一条羊肠小道与外界连通,如果不是非常熟悉当地地形很难发现。”

    曲嫮心头“咯噔”的一声,没想到困扰自己许久的疑问居然是从最后发现的死者的死亡地点反推出来,佩服的同时心底也不期而然生出浓浓的悔恨之情。

    她明明也可以……

    仿佛还嫌自己解释的不到位,罗煦涵很快又继续说:“当然考虑到卢雪花和杨洋的死亡地点也可以套用我上面的分析方法,继而得出结论——凶手对郊野公园非常熟悉。而郊野公园附近同样存在有居民住宅区,也可以考虑凶手住在郊野公园附近这一可能性……”

    听到这里曲嫮的双眼就是一亮。

    “但是,”罗煦涵紧接着的一个转折,再次令她的心情犹如乘坐过山车一般剧烈上下起伏,“考虑到受害者张娟的死亡现场,更令我确认自己之前作出的判定,凶手只能是住在老旧工业区附近,而不可能是其他什么地方。甚至是和受害者张娟距离极近的地方。”

    这一回不等曲嫮出声,坐下已经有人迫不及待开口发生:“罗教授啊,为什么啊?!”

    罗煦涵微笑,一张本就俊朗的面孔顿时漂亮的不像样子,说出的话却是掷地有声:“因为张娟天台陈尸案和其他案件的性质明显不一样。”

    曲嫮的心又是一阵颤抖。

    在此之前她早就找何能以及戚卫东讨论过这个问题。

    在曲嫮看来,张娟被杀案和随后发现是三起谋杀案有着显而易见的、明显的不同,首先是案发地点;其次是作案手段;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就是留在张娟尸体上的伤口以及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