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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5

    此。”

    “读得很好,亨特小姐。”教授开始了今天的授课内容,针对作品的手法与语言进行了分析,留的作业就是一篇鉴赏论文。

    你觉得原作者肯定没想到她要自己鉴自己。

    你压根没听希德勒斯顿教授在课上讲了些什么。

    你的身体在发烫,当他的眼神扫过你的时候;你的指尖在颤抖,当他的手指翻动纸张;你的喉咙在紧涩,当他偶尔加重的语气,一字一顿,打在你心上,你的呼吸都泛着疼痛,停下,玛奎丝,快停下…

    你的笔记本上记了一堆鬼画符。

    你的手提电脑上也敲了一堆胡言乱语。

    明天就是交论文的最后期限。

    你却什么都写不出来。

    那是一种隐秘的恐惧,你知道他不能把你怎么样,但还是有些不安。

    你觉得原作者现在就是后悔,非常后悔。

    “…也许我该走近他,看看他在生活中到底是不是我笔下的样子,谁知道呢,人就是一团复杂情感的产物,我也是如此。”

    你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TBC—

    灵感其实来源于今天翻的鲁迅的,还有多年前看的“金庸笔下的云中鹤原型是徐志摩”,秋娘觉得这也是文科脑子的通病,有什么不满我以笔为刀先刚再说(笑)

    法国民谚

    番外3.哈里劳埃德:妈妈觉得我和好兄弟是一对gay怎么办?(沙雕番外接修改版结局) < [英美娱]你要的男神我都有(秋兰生)|PO18臉紅心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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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3.哈里劳埃德:妈妈觉得我和好兄弟是一对gay怎么办?(沙雕番外接修改版结局)

    我叫哈里·劳埃德,我又帅又猛又招桃花,目前我慌得一批。

    事情来自于妈妈问我的一个问题。

    “哈里,你喜欢亨特吗?”

    “当然了,罗宾是我最好的朋友。”原谅我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诡异之处。

    妈妈高深莫测地微笑着又问了一遍。

    “你喜欢罗宾吗?”

    “你可以好好想想,鉴于你放假期间每天提他的次数比你写论文的篇数还要多。”

    我回到学校,每次想起妈妈说的话,再看到老亨特的时候就会汗毛直竖。

    天啦噜,那可是罗宾·亨特,全年级的人和他一对一单挑,我敢确定没人能打得过他,就算是二对一也没可能,要是让老亨特知道我妈因为我常常提到他而以为我和他是一对gay,他估计会给我脑袋上来一拳。

    我这种聪明帅气的猛男是不会走漏任何风声的。

    "Pal,你这几天为什么总用诡异的眼神看我?"罗宾从背后勾住了我的脖子,“你怎么了?”

    我什么都没说出来,气氛很诡异,非常诡异,超级诡异。

    “被物理逼疯了?”罗宾拍了拍我的肩膀,笑了起来,我也笑了起来。

    这有什么,Jesus,不过就是个误会。

    我和罗宾玩得很好,闲暇之余,我们偶尔会聊喜欢的女明星与女孩,我喜欢金发女郎,比如米歇尔·菲佛与查理兹·塞隆,所以他总嘲笑我没有深度,他喜欢奥黛丽·赫本那种类型的,我也用老掉牙来称呼他的口味。

    “去年我和毛利女孩约过会,她们很热情,就是经常给我吃一些古怪的东西。”

    我和老亨特经常躺在一起看天花板聊天,天热起来的时候他会七扭八歪地躺在地板上,我又给他起了一个‘乡下人’的外号,我们经常给对方起外号,乡下人还不是最搞笑的一个。

    “我和两个女孩约过会。”罗宾解开了衬衫的下摆,露出一段肚皮,“都是伦敦的,可能数量上不如你,但质量上绝对比你的野蛮人要好。”

    “跟我说说她们?”我想知道罗宾约会的女孩是什么样子,他又支支吾吾起来,只说“很漂亮,红头发,蓝眼睛,很文雅。”再多问几句就翻脸走人了。

    我就知道他是编的,其实他根本没约会过任何人。

    我们是最好的兄弟,之后又来了一个高级跟班,为什么加了一个高级呢,因为这个跟班也叫哈里,还是位王子。

    我在罗宾身边第一狐朋狗友的位子快要不保了。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三个就是伊顿的隐形校霸,老师圈里的好学生,学生圈里的大哥大,专治各种不服。

    罗宾没什么朋友,他很少主动与什么人接触,我唯一知道的就是几个学长和他关系不错,学长们毕业走了,他还消沉了相当一段时间。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我们也要从伊顿离开了,在家里的要求下,我去了牛津郡,通过了牛津的面试,而罗宾也拿了剑桥的offer,我一点也不意外,即使是在伊顿里,他的努力程度也是排在顶尖的。

    我们跑去酒吧喝酒,我还从没来过布里斯顿的酒吧,我们说了许多话,也喝了许多酒,我问他为什么把头发染成金色,他说他本来就是金发。

    “你在胡扯…什么鬼…pal…你才不是金头发…”我已经昏昏欲睡了,连舌头都麻的不像是自己的,我从没喝过这么多烈酒,而罗宾看起来除了脸色稍微红了一点,完全没有问题。

    真不公平。

    然后我就失去了意识,当我恢复意识是第二天的早晨了,我走出房间,妈妈还在楼下,今天不是休息日,一会儿她应该要去上班。

    “昨天晚上是罗宾把你扛回了家,去厨房喝点热茶,你会好过一些。”妈妈说,“你们两个男孩没在外边乱搞吧?”

    "What   The   Heck"我捂着头进了厨房,尽管我又帅又猛又招桃花,但我从来都不乱搞,更别说老亨特了,他一看就是个处男。

    “所以你昨天一直喊的玛奎丝是谁?”

    "谁?"我从来不认识一个叫玛奎丝的,昨夜认识的,没道理啊,为什么我一点印象也没有?

    “我不知道,也许罗宾知道,毕竟你们昨天一直在一起。”妈妈收拾了公文包,又嘱咐了几句冰箱里有沙拉和肉,钟点工下午会来就踩着高跟鞋出门了。

    我还是想不起来,只依稀记得罗宾让我叫他爸爸。

    这个混球。

    我在牛津过得不错,我又帅又猛成绩又好,如果我不学英国文学而是学表演,说不定会比现在更受欢迎。

    直到我不经意间看到了报纸上关于"Mun   ion"的新闻。

    我真是做梦也没想到。

    我周末就去了剑桥,罗宾在校门口等着我,他穿着和伊顿相仿的衬衫,只是金发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