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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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九点,一阵手机铃声打破了房间里的宁静,被窝里的人动了动,挣扎着探出一只胳膊,也没看是谁打来的电话,直接就按了接听。 “喂?”缺眠使黎佑的声音沙哑干涩,他昨天才回国,时差还没倒过来,约莫到了凌晨五点才有了些困意。 “你好黎佑先生,我是董事长的助理向文华。”电话里的人声音冰冷刻板。 黎佑闭着眼睛翻了个身,仰躺在床上,“嗯,什么事?” “董事长知道您已经回国了,让您现在就去见他。” 昨天才到,今天就迫不及待的要见人,黎佑在心里哼笑一声,在他的记忆里,黎斌向来沉得住气,也不是一个心急的人,难道半只脚踏进坟墓所以连脾性都改了? “知道了。” 黎佑放下手机,混沌的大脑运转起来,他缓缓睁开眼睛,眼下泛着淡淡的乌青。想到要去面对自己的人渣父亲,黎佑不免觉得有些烦闷,但一想到回国的目的…… 他掀开被子翻身下床,在床边的空地上做起了俯卧撑,这是他的习惯,通过运动来唤醒自己的身体和大脑,黎佑赤.裸的上半身肌肉饱满紧实,线条流畅,这是长期保持运动的人才会有的身材。在大多数人的认知里,画家多半是颓废阴郁的,他们整天呆在房间里没日没夜的搞创作,皮肤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惨白,身体也因为黑白颠倒的作息而消瘦病态,过长的头发或是披散着或是随意的拢在脑后,衣服上总是覆着五颜六色的干涸的颜料。 但黎佑不是,他的生活方式虽然算不上精致,但不会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更不会穿着满是颜料的脏衣服,他注重锻炼,规律饮食,也有正常的社交,并且甚少在人前表现出阴郁的一面。 卫喆被几只狗狗疯狂的挠门声吵醒,不过早就习惯了,他打着哈欠走下楼,意外的发现厨房里有人在做饭,他很少做早饭,几乎都是出门遛狗顺便买早饭回来吃。 “起了?”黎佑一手拿着锅铲把煎蛋翻了个面,一手往上面撒盐。 卫喆挠挠肚皮,睡眼惺忪的微眯着眼,“这么早,我以为你倒时差要睡到下午呢。” “被电话吵醒的,让我等下过去见黎斌。”两个煎蛋被盛出来分别放在两片吐司上,再盖上几片生菜和吐司,“将就吃吧,我只会做三明治。” 卫喆把两个盘子端到餐桌上,又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倒进两个玻璃杯里,他疑惑的问:“今天就要见?” 黎佑点点头,喝了一口牛奶,“等会儿吃了饭就去。” “太心急了吧,难道真的快不行了?”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黎佑拿纸巾擦了下嘴角,神情冷漠的像是在讨论一个陌生人。 - 黎佑开着车在闹市区慢慢穿行,两边是熟悉的街道,但路边的店面却早就不知道换过多少家了,找不到一点当年的痕迹。 车一路穿行,开到了城郊,从这里开始,地势变高,视野也变得开阔不少,黎斌二十多年前一掷千金,买下了这块地作为自用,在这里建了别墅,以前还不觉得,现在黎佑不得不佩服,眼光确实独到,买的很值。 还有五百米到别墅的时候,黎佑把车停了下来,他按下车窗,点了一根烟,温和微凉的秋风吹散了缭绕的烟雾,也暂时安抚了他烦躁的心绪。 十年前黎佑毅然决然的出柜,受了黎斌狠狠的一耳光,却依旧把脊背挺的很直,他满眼冷漠的直视父亲,一句话都没说。 “不要脸的东西,我没有你这个儿子!滚——!”黎斌指着他的鼻子怒吼,像一只暴躁的狮子。 黎佑从家里走的时候什么行李都没带,只拿了身份证和护照还有一张银行卡,黎瑞站在他身后,笑的猖狂,眼里是掩饰不住的幸灾乐祸,“哥,走了就不要回来了。” 他嗤笑一声,回过头道:“就算我走了,你妈也不会被接过来住的,你以为他是因为我才不给你妈名分的?”眼见着黎瑞由笑转怒,黎佑心里没由来的生出了一丝畅快,“你妈从前就是个夜总会的小姐,偷偷瞒着人把你生下来,以为挤走我妈就能上位当黎夫人?” “你闭嘴!我不准你说我妈!”黎瑞双眼赤红的怒视他,拳头攥的死紧。 有一点黎佑不得不承认,黎瑞长的真的很像黎斌,就连生气的样子都有五六分相似,而自己则多半继承了母亲的容貌,包括那颗泪痣。 黎佑笑着,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他一字一顿的说:“醒醒吧,那个人的面子,比什么都重要,不信你走着瞧吧。” 说完后,他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黎佑把手里的烟头扔了,关上窗户,重新踩下油门。 别墅的安保做的很到位,铁门关的严严实实的,保安走出来对黎佑敬了个礼,“私人住宅,外人不允许进入。” 这是一张年轻的面孔,黎佑心想,大概以前的保安大叔退休了吧。 “我叫黎佑,你们老板叫我来的。” 保安不敢随意放人进去,只能解释道:“您稍等,我需要核实一下。” 黎佑不打算为难人,就坐在车里耐心的等着,一分钟后,铁门打开,保安恭敬的把他放了进去。 花园里一切都是老样子,和他走的时候差不多,却平白让人觉得有些许的萧瑟感。别墅门外已经有两个人等在那了,黎佑打开车门,走向头发花白的男人,“赵叔,好久不见了。” 赵岩是黎家的管事,勤勤恳恳的工作了二十来年,把一头黑发也熬成了白发,他许是太久没见到黎佑了,激动的眼眶都有些红了,声音微微颤抖着说:“少爷回来了。” 两个人拥抱了一下,黎佑拍拍赵岩的肩膀,然后侧头看了眼旁边一身西装革履,戴眼镜的中年男人,不用猜都知道这是谁,“向助理,你好。” 向文华冷漠又客气的点点头,做了个“请”的手势,“董事长在卧室里。” 进入这扇门,旧时的记忆又席卷来了,母亲刚从这里离开,父亲第二天就带着一个少年回家,说是认祖归宗,不过是不想落人口实罢了。 黎佑在二楼卧室的门前站定,他深呼吸了一下,抬手叩了两下门,几秒后听见黎斌用苍老的声音说:“进来。” 他推门进去,卧室里的窗帘只拉开了一半,光线有些暗,黎斌半躺在床上,那双浑浊无光的眼睛正盯着他,黎佑反手关上门,绕过床尾走到床边,他用高高在上的姿态凝视这个衰老病态的男人。 曾经意气风发叱咤商界的男人,如今头发花白,脸颊凹陷,几乎看不出曾经的样子,十几年前他在黎佑心里沉重的像一座大山,如今却像一缕随时会飘散的青烟,真是报应。 黎佑垂着眼,冷淡的说:“黎董。” 他见床上的男人皱了下眉,却丝毫没有当年不怒自威的气势,黎斌苍白干燥的嘴唇颤了颤,“没规矩,我是你爸爸。” 黎佑笑了一声,坐在旁边的椅子上,“不是你说没有我这个儿子吗?” “我可以没有你这个儿子,但你必须认我这个爸爸。” 黎佑却不接的他的话,“听说您身体抱恙?” “肝癌。”黎斌咳了两声,伸着手臂要去拿放在床头柜上的水杯。 杯子被黎佑拿起来,他听见那人继续说道:“已经转移到骨头上了。” 黎斌接过水杯,双眼无神的看着,“我时间不多了,但是公司还有下一部计划要做。” “最近在和一家公司谈合作,我需要一个可以联姻的人,这样对两方的未来都好。” “我觉得你很合适。”黎斌话说的很慢,他喝了口水继续道:“你都快三十了,该成家了。” 一直没说话的黎佑微微倾身靠近黎斌,他冷着脸总结道:“所以你叫我回来,只是为了联姻?” 黎斌点点头,“还有遗嘱的事。” 黎佑往后靠在椅背上,用不容商量的语气说:“我不喜欢女人,联不了姻。” 黎斌拧起眉头,严厉道:“你这毛病还没改过来?” “不和女人结婚,你是得不到一分钱遗产的,但如果你联姻,公司将来就是你的,我的股份会全部转给你。” 说到股份,黎佑突然生出一股怒意,他表情阴冷的说:“有百分之十五的股份是我妈的。” “那是她自愿放弃的。” “自愿?”黎佑猛的站起来,椅子划出一声尖利的声音,“难道不是你说离婚就必须放弃股份吗?” 黎斌疲惫的看着他,平静道:“离婚和股份,她选了离婚,这是平等的交易。” 这就是他的父亲,把婚姻比做交易,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牺牲掉身边所有的人,包括自己的老婆孩子,黎佑突然迷茫起来,不明白为什么他的母亲,一个美丽浪漫的英伦女人、一个才华横溢的艺术家,竟会嫁给这样一个唯利是图的男人。 叩叩叩—— “爸。”外面传来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 门被打开,黎佑撇了一眼,又移回了视线。 “爸。”黎瑞恭敬的又喊了一声,然后看向黎佑,眼里带着一丝明显的恨意,却依旧作出很高兴的样子,“哥,你也回来了。” 黎佑不愿意搭理他,只对着黎斌说:“你怎么不让他联姻啊,不都是你的儿子吗?” 这个问题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回应,黎斌不说话,黎瑞在一旁咬牙切齿却不敢吭声,其实不用说他也明白,没有人会愿意跟私生子联姻,他这个弟弟没有资格。 见他们都不说话,黎佑感觉心里舒服了一点,但他不打算在这待着,抬脚就要往外走。 黎斌喊住他,“留下来,我们一家人吃个午饭。” “不了。”黎佑走到黎瑞身边。 黎瑞转过身,微微仰着头看他,假惺惺的说:“是啊哥,留下来吃个午饭。” 他没有分给黎瑞眼神,也丝毫不掩饰对这个人的厌恶,用三个人都听得见的声音说:“恶心,吃不下。” 黎佑下楼后在客厅里看到赵岩,他走上前去,“赵叔,问你个事。” “少爷您说。”赵岩是个老实人,从来不对他隐瞒。 黎佑也不绕弯子,“医生说他还能活多久?” “这……”赵岩皱着眉叹了口气,“半年左右。” 从黎家出来之后,黎佑开着车心里还在想,半年应该够了,希望老东西能撑久一点。 - 中午十二点,洛小天站在教学楼下,手里拎着一个纸袋,他在鱼跃而出的学生中找寻钱思扬的身影。阳光衬的他皮肤白的发亮,左耳的耳钉也闪闪发亮,每个人经过他身边时都会多看两眼,有的女生甚至会上来搭讪要微信,都被洛小天温和的拒绝了。 终于在熙攘的人群中看见了熟悉的人,洛小天挥着手,喊到:“思扬哥!” 钱思扬听见声音,朝他走过去,“你怎么来了?” 只有一米七的洛小天需要仰视对方,他把手里的纸袋举起来,笑眯眯的说:“昨天说了给你送吃的。” 钱思扬揉了一把他奶茶色的头发,笑着说:“谢谢小天。” 洛小天想说菜还是热的,但被别的声音打断,他发现钱思扬听见声音后眼睛都亮了。 声音来自一个漂亮娇小的女生,扎着长长的马尾,很活泼可爱的样子。 女生先是看了眼钱思扬,然后又看向洛小天,眼睛在他身上绕了一圈,问道:“钱思扬,这你朋友?” “来,介绍一下,这是我班上同学,许玲玲。”钱思扬揽住洛小天的肩膀拍了拍,“这是我弟弟,洛小天。” 洛小天有些窘迫的笑了一下。 “不对吧,”许玲玲饶有兴趣的盯着洛小天,“你们长的一点都不像啊。” 钱思扬解释道:“不是亲的,但比亲兄弟都亲!” 洛小天虽然喜欢他,但听到这番亲兄弟的发言也并没有觉得难过,或许是已经习惯了。 “一起去吃饭吧,”他从洛小天手里拿走纸袋,凑近许玲玲,献宝似的说:“我弟弟送来的,等会儿一起吃吧,他厨艺可好了。” 许玲玲笑着说:“好啊。” 洛小天却有些无精打采的,他就算再迟钝也该看出来了,这个许玲玲就是钱思扬在追的女生,别人一起去吃饭,他又去凑什么热闹呢。 “你们快去吃饭吧,我就先走了。” 钱思扬也没有挽留他,嘱咐了一句让他路上小心,然后就带着许玲玲往食堂去了。 看着两人并肩离开的背影,洛小天有些心酸的想,这才叫般配。 他虚着眼睛看了眼天空,中午的阳光还真是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