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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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云臻走进ash的时候差半刻午夜十二点,他这两天刚结束一个大宗收购案,将将从脚不沾地的状态歇下来。这宗收购案是公司涉足新能源产业的第一笔生意,财经新闻一出,自然有圈里的朋友约他出来庆祝。 ash是严平开的一家gay吧,地点在市中心一个闹中取静的半山花园里。寸土寸金的地儿辟出来一块硕大的人工湖,四周松翠掩映,鸟语花香,店里装潢陈设极尽奢华之能事,连泊车小弟都是清一色盘靓条顺的帅哥。但是外头装的再正经,本质上还是欲望蒸腾的地方,夜里酒吧门口灯一打,什么魑魅魍魉都得原形毕露。 景云臻一走进包厢,里头等着的人都站起来打招呼,他神色有点不明显的恹,摆了摆手,径自坐下来喝酒。 严平凑过去给他倒酒,瞧了瞧他脸色:“这一阵忙活坏了吧?可有一阵子没见着你了。” “还行,”景云臻说,“不算白忙。” 严平点点头:“那倒是,前两天我回家我爸还跟我说,说你这一步走得好,上面的政策刚下来,你就抓住了这好时候。” 景云臻晃了一下杯中的冰块:“拿这个项目容易,想平平安安地做下来就难了。” “怎么说?”严平好奇道。 景云臻饮了酒,慢条斯理道:“为了做这个处理厂,去年汇腾炸死七个,金亭的管理层进去了十二个,你说难是不难?” 严平还要说,这时候边上有朋友来敬酒,几个人说了几句其他生意上的事儿,就把话题岔开了。严平挑了个少爷过来陪景云臻,景云臻不耐烦,让人在一边坐着。那小男孩大概是听过一些他的传闻,显得格外紧张,叫人坐着就真坐着,小学生似的,连手都老老实实放膝盖上。 喝了几杯酒,会所经理敲了门进来,弯着腰在严平跟前说,宋先生在外面走廊跟人打起来了。 宋麟还是刚从他们这包厢接着电话走出去的,他这人是一假洋鬼子,人傻钱多刚回国的二世祖,前些天才拿着他爹给他的创业基金投了景云臻一个子公司,傻不拉几的说要跟他混。 因为这点关系,景云臻迫不得已跟着严平走出去劝架。 ash的走廊两侧是刻着莲花浮雕的金色壁纸,头顶上水晶吊灯幽暗暧昧,景云臻一出包厢门,远远看见那水晶吊灯低下站了一个年轻男人。 这男人穿了一件黑色皮衣,牛仔裤下面一双黑色皮靴,笔直修长的一双腿随意搭在一起,兴致缺缺地抱着手倚在墙壁上。他头发是天然的亚麻色微卷,干净利落的下颚角衬着一个尖巧的下巴,侧脸欺霜赛雪的白。 对面的墙壁上挂了一只装饰用的做旧金色铜镜,那年轻男人的目光懒懒散散朝前望过去,瞧着像是盯着两个为他挥拳头的男人,但细看,却是盯着铜镜里他自己的脸。 跟宋麟打架的是位叫Daniel的混血男人,高大健壮,是ash的常客。外头个位数的气温里他穿了一件黑色短袖,露出鼓鼓囊囊的胸肌。 会所经理带着安保在一旁拉偏架,不着痕迹的钳住了Daniel的手。 宋麟刚才在Daniel手上没讨到好处,趁机狠狠挥了几个拳头。 严平没走近就已经明白了这场架是怎么来的,他离着两三步远,打量了一会儿靠墙站着的年轻男人,开口熟稔地说:“Lawrence是吧?你好,我叫严平,我是ash的老板。” 被称作Lawrence的年轻男人愣了一下,似乎是没想到严平会对自己发问。但是他很快反应过来,面上挂了一点笑跟严平握手。他是非常非常俊美的长相,笑的时候更是如此。两只狐狸样的眼睛弯成了两枚新月,眼底波光潋滟,右侧脸颊上有一个圆浅的酒窝,饱满嫣红的唇翘起来,很讨人喜欢,他说:“严老板,幸会。” 宋麟眼里盯着情敌,嘴里骂骂咧咧的还要往前冲,严平伸手把宋麟往身边一拉,严严实实地拽住了,防着狗咬人似的:“这些日子总听宋麟说起你,今日总算是见到了。我这个兄弟国外待久了,脑筋跟咱们不对付,但人是好人,他跟这位……”严平抬眼看了看对面同样眼里喷火的Daniel,他被刚才宋麟那两拳伤得不轻,嘴角都开始冒血,“这位小兄弟,想必是有什么误会,这样,就当交个朋友,今天的单都算我账上,往后您二位再来,我给对折。” “是吗?”Lawrence拿那双黑耀石一般的漂亮媚眼戳他一眼,还是那副漫不经心地笑,“也许是真的有什么误会吧。”他伸手摸了摸Daniel青紫带血的嘴角,手下没注意力道,混血男人下意识“嘶”了一下。他却像得了什么趣味一样,一边上手又按几下,一边“噗嗤”一下笑出了声,那笑又甜又媚,说不出来的好看。于是Daniel看着他的目光慢慢直了,脸上“噌”的窜起两朵红云。 宋麟一见两人在他眼皮子底下调情,眼睛充血,大喊大叫:“Lawrence!你到底图他什么?!他是个什么东西?!我会比他对你更好!” Lawrence转头看着宋麟,白葱尖似的手指搭上Daniel胸肌上凸起的那个点,慢条斯理地把指头上沾的血往他乳头上一下一下蹭干净了。 就这两下,在场几个男人俱都脑子里嗡的一下,眼睁睁看着Daniel的黑色牛仔裤里鼓鼓囊囊顶起一个大包。 Lawrence仿佛对男人粗重的喘气声闻若未闻,冲着宋麟笑了一下,慢声细语地说:“出来玩,就是图个开心嘛,别着急,下次有机会一起睡觉。” 他说完了转身要走,Daniel结实的胳膊拢在他腰上,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没走出两步,身后一个低沉地男声叫他:“丛暮。” 丛暮顿了半晌,转过身去看。 远远地,说话的男人长了一张冷峻而骄矜的脸。他个子很高,正揣着西裤口袋站在包厢门外,从上往下看的时候给人一种久居上位者的压迫感,黑黝黝的眼睛像是冷玉一样,森森地盯着丛暮,眼底的光意味不明。 走廊上的灯光昏暗暧昧,两人之间隔着这光,像是隔着长长的光阴。 丛暮眯着眼睛,好一会儿才说:“景云臻?” 景云臻缓步走到他面前去,眼睛盯着他的脸,半晌,道:“什么时候回国的?” “有一阵子了。”丛暮说。 景云臻问他的感情现状,却连一点目光都不愿意分给他身边的混血男人:“男朋友?” 丛暮笑笑,没说话。 “现在在做什么工作?”景云臻问。 丛暮像是不愿多说,含糊道:“开了个工作室。” “美术工作室?” “不是。”丛暮有点不耐烦似的,被Daniel揽在怀里,黑色皮靴一下一下点着地。 景云臻顿了一下,接着掏出手机来:“给我个联系方式吧。” “不必了吧,”丛暮敷衍笑道,“往后应该也没什么交集了。” 景云臻皱起眉。这样的丛暮,他的动作,语调,字里行间的懒散和随意,让他觉得很陌生。 他不由自主地回想过去的丛暮是什么样的。景云臻认识他的时候他才十七岁,半大个孩子,身高倒是拔起来了,但是瘦,白的跟雪一样。男孩子顶着一张顶顶漂亮的脸,性格又非常招人,天真且爱娇,又机灵又生动,仿佛是按照景云臻的喜好长起来的。 他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风流,懒散,冷眼看两个男人为他打架,然后随便挑一个带走上床。 景云臻的额角突突的跳起来,他心里有一个声音说:这是我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