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关于丛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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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好笑,他们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酒吧。景云臻那时候刚开始创业没几年,有一天夜里在酒吧包厢里应酬客人,好不容易结束,去了一趟洗手间的功夫,回来就在沙发上捡了一个酒醉的漂亮宝贝。 男孩子脸埋在抱枕里,身上长袖的帽衫微微卷起来,露出腰上一小节瓷白的细皮嫩肉,一身衣服都是漂亮牌子,看着并不像是会所里的少爷。 景云臻倒是想走,可是公文包被男孩垫在脑袋底下,睡得口水都要滴上去。 他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人,扯了男孩的领子就去拿自己的公文包。没想到男孩翻了个身,悠悠转醒,半眯着一双狐狸一样的媚眼瞧他,唇角竟然慢慢勾起一个撒娇一样的笑来。他的眼睛长得特别,既大且圆,眼尾一道蜿蜒上挑的弧线,是那种没有表情也勾人的眼睛。更何况现在眼瞳水润,眼尾嫣红,整个人春意盎然,让人怦然心动。 景云臻皱起眉来:“醒了?醒了让一让,我要拿我的包。” 男孩恍若未闻,没骨头似的瘫在他包上,四肢都绵软可欺,只晓得痴痴地看着他笑,露出一点洁白的贝齿和脸颊右侧的酒窝。 包厢里五彩的壁灯从这头滑到那头,粉色的灯光倏忽而过,照得他既天真又勾人的一张脸,像是深山老林里跑出来祸害人间的狐狸精。 狐狸精伸手抱住了景云臻的腿,尖巧的下巴隔在他两腿之间的位置,微微扬起头看他,水润的红唇一张一合地不知在说些什么,露着半截鲜红的小舌头。 景云臻走不开,又不能放任他不管————男孩呼吸间喷出的热气正绵延不绝地喷洒在他的性器上。 那里已经开始慢慢起立。 景云臻伸手拖着男孩的大臂让他从沙发上跪起来,想面对面的让人看清楚他认错了人。 男孩子从善如流地抱住了他的脖颈,趴在他的肩膀上,一边吻他的侧颈一边眉目含泪地小声说:“求你了,求你了,抱抱我吧,抱抱我,你别不要我……” 他缠得紧,真像是没了景云臻就不能活一样。 景云臻无法跟漂亮的醉鬼讲道理,只好先顺着他,半搂半抱的把人弄到楼上客房去。 最后两人不知道怎么就滚到一处去了。 跟刚开始那莫名其妙的热情不同,男孩在床上的反应极为青涩,青涩却疯狂,仿佛献祭一般的迎合讨好。 景云臻被他勾的头皮发麻,什么绅士斯文都忘到了太平洋,只知道一个劲儿往他身后那一个艳红的小孔狠凿,掰着他的脸让他叫,让他流水,让他说一些没脸没皮的话。 那之后两个人有些来往,后来开始恋爱。丛暮那时其实是非常专一而纯情的人。两人开始的不清不楚,但他仍想像别人谈恋爱似的,先牵手,拥抱,接吻,再上床。 景云臻不说好也不说不好,把人抱到两腿中间坐着,拿手指从他小腿一直抚到腰际,间或弯下腰去亲亲他耳垂,不过三两分钟,丛暮已经败下阵来,主动抬头去献吻。 景云臻后来想,丛暮不是无法抗拒这种诱惑,他只是不会抗拒自己。 偶有几次丛暮跟他出去应酬,在场有喜欢漂亮男孩的老板,当着他的面给丛暮开条件,手摸上男孩的大腿把人搂在怀里亲他脖颈。丛暮吓得像受惊的兔子,但是他懂事,知道不能给景云臻惹麻烦,只知道睁着一双哀哀的圆眼求他,那双眼睛里蓄满了泪,一滴一滴都是苦。 他也见过丛暮在学校里拒绝别人的示爱。男孩子那时在市一中读高三,成绩还不错的美术生,因为长得招人,性格也好,身边总不缺追求的男男女女。有一次景云臻去校门口接他,看见一个很强壮的男生把他堵在车棚里。丛暮仰着头把挂在脖颈里的戒指拿出来在追求者跟前晃,很认真地说:“这是我男朋友送我的,我不是骗你,我真的有男朋友了,我跟我男朋友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可是景云臻哪里送过什么戒指给丛暮。戒指这个玩意儿太暧昧了,他拎得很清楚,丛暮就是他为了达到目的顺手使的一件工具,虽然这件工具很合心意,对他又有一些无处盛放的爱意,可是谁会想不开对工具产生感情呢? . . 几个人回到包厢,严平有点担忧地看着景云臻:“坐下喝酒?” 景云臻问严平为什么认识丛暮。 “算不上认识,”严平说,“他三个月之前才来的酒吧,次数也不多。但是在圈里挺有名的,因为人长得实在漂亮,跟人处也干净利落,好像不跟人约第二次,而且据说是上下都能做的,所以好多人冲着他来的。” 宋麟急忙说:“Lawrence不是滥交的人,只是因为感情上受过伤,所以才瞧着像个花花公子一样,不跟人谈感情。其实他人很好,从来没有人跟他处了以后说他半个不字。” 旁边喝酒的朋友不知听了哪儿一句,笑着凑过来说:“那肯定是床上功夫好嘛。” 那人得了景云臻阴恻恻一个眼刀,急忙又缩回去了。 宋麟顶着青紫半张脸,还要攥着拳头为心上人打抱不平:“我说的是真的,他一定是受过情伤。上个月有一天下暴雨,店里人少,我来的时候看见他自己在卡座上喝醉了,他不知道把我当成谁了,摸着我的脸说爱我,问我为什么要骗他,哎,我不夸张,他一掉泪,我的心都要碎了。” 严平看见景云臻变了脸色。 他想两个人大约是有旧,要不然刚才丛暮跟那个Daniel一起离开的时候,景云臻也不会连额上的青筋都在跳。那是一种出离愤怒不甘却忍耐的表情。严平认识景云臻五年,从没在他脸上见到这种表情。 也是,景云臻如今身份地位,他想要的一切都上赶着送到他眼前来,他没有机会品尝这样的苦。 这天晚上景云臻喝了个烂醉,他站在落地窗前,从二十一楼往下看,这座城市一派灯火通明,有多少人深夜里仍在汲汲营营,就为了能站的高一点,走的远一点。可是他走到了现在,那些事业上的成就,别人的奉承,户头里不断疯长的数字,在深夜里都显得异常单薄。他这些年身边来来往往不是没有别的人,可是他总觉得不满足,觉得空虚,觉得没有一个人肯像丛暮一样爱他。 那样浓烈的,像是要燃烧自己的生命一样的爱,收到过一次,还能对谁动心。